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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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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年,香港在航运有关的国际排名有所下降。例如,在今年一月发表的《2022全球领先航运城市》报告中,香港的综合排名由二○一九年的第四位下降至今年的第六位。另一方面,国家的《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支持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政府在二○二○年年中推出为船舶租赁及海事保险业务提供税务优惠的措施,至今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及吸引了多少间海外与船务相关的公司来港设立办事处(及该等公司的业务类别和创造职位的数目);

(二)有否计划为进行大额商品交易而惠及本港航运业的贸易商提供税务优惠,以吸引该等贸易商落户香港、增加本港航运服务需求,以及扩大本港航运业群;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计划就上述报告排名所基于的五个关键支柱范畴(即海运、航运金融与法律、航运技术、港口与物流,以及吸引力与竞争力)作出改善,以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

(四)有何新措施以达致《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有关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的目标;及

(五)会否参考成立香港机场管理局的做法,设立航运及港口管理局,为本港航运及物流发展制订长远策略和规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国家一直明确支持香港巩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二○二一年三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十四五规划纲要》)及二○一九年二月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支持香港发展高增值海运服务,以完善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香港拥有坚实的海运传统,港口、船务和海运服务业一直支撑本港贸易和物流业发展。香港港口是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口之一,是亚太区内重要的枢纽港,在二○二一年处理了近1 800万个标准货柜,其中超过六成属于转运货物。香港港口的班轮服务航班频密且覆盖面广。港口每星期处理约270班国际货柜班轮,连接全球近600个目的地。香港亦是船东汇聚之处,由香港船东和船舶管理公司拥有及管理的船队占全球商船的总载重吨位一成。

  政府一直致力维持香港作为国际海运中心的地位,并进一步巩固我们在高增值海运服务方面的优势。有赖政府与业界携手努力,国际航运公会在二○一九年于香港成立首个海外办事处。此外,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于二○二○年九月宣布通过《BIMCO法律及仲裁条款2020》,将香港列为四个指定仲裁地之一,与伦敦、纽约及新加坡看齐,证明香港已成功跻身世界顶级海事仲裁中心。同时,政府持续在不同地点成立香港船舶注册处区域支援团队,为船东提供更快捷、直接的支援,并推广香港船舶注册处服务。自二○一九年起,香港船舶注册处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展,目前已于伦敦、上海、新加坡、悉尼、三藩市、东京和多伦多等地成立区域支援团队,令服务覆盖大部分香港旗船舶经常到访的地区。

  就易志明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现答覆如下:

(一)香港已有近900间海运相关公司,涵盖海事保险、海事法律及仲裁、船舶代理和船舶管理、船舶经纪及租赁等,提供近77 000个职位,为本地、内地和海外的船运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优质的高增值海运服务。为了促进高增值海运服务发展,政府在过去两年完成修订法例工作,为船舶租赁及海事保险业务提供税务优惠。在船舶租赁方面,《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于二○二○年六月获立法会通过,并追溯至同年四月一日生效,为合资格船舶出租商和船舶租赁管理商的合资格利润分别提供免税和半税优惠,藉此发展香港成为亚太区的船舶租赁中心。至于海事保险方面,《2019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草案》于二○二○年七月获立法会通过,为包括海事保险在内的合资格保险业务提供50%利得税宽减(即税率为8.25%);随着相关附属法例其后于二○二一年一月制定,税务宽减于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实施。虽然过去两年世界各地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持续严峻,全球商业活动普遍受到影响,以致我们需要更多时间才能衡量新税制在吸引海外业务来港方面的长远客观成效,但业界普遍认为有关措施有助增加香港在吸引海外业务方面的竞争力。

(二)为了吸引更多相关海运企业落户香港,香港海运港口局于二○二○年成立专责小组,就提供税务宽减予指定航运业商业主导人(即船舶管理人、船舶代理及船舶经纪)的经济影响和细节进行研究。专责小组参照了船舶租赁税务宽减的推行工作,向香港海运港口局提出税务宽减的建议。建议包括为指定航运业商业主导人提供半税优惠(即以8.25%税率课税,为法团利得税税率16.5%的一半),藉以推动香港海运业蓬勃发展,巩固香港作为领先的国际航运中心的整体海运实力。在取得香港海运港口局就相关建议的同意后,政府现正筹备有关法例的修订工作,以厘定税务优惠的范围及防止滥用机制等细节,并会就立法建议详细内容谘询立法会事务委员会,预期于二○二二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税务宽减的法例修订建议。政府会继续与业界保持沟通,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及需要,并会持续检视如何为业界提供合适的支援。

(三)及(四)政府将继续致力发展和巩固香港作为高增值海运服务中心和亚太区重要转运枢纽的地位,充分把握《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行业带来的重大机遇。我们亦会加强与大湾区港口合作,探讨与广东省港口城市成立沟通平台,加强两地港口的沟通协作,善用各自不同的竞争优势,达至优势互补,促进大湾区港口群的健康发展。

  另外,政府于《行政长官2021年施政报告》宣布发展智慧及绿色港口等新措施。在发展智慧港口方面,业界传统上非常依赖人手操作和纸本形式的工序,然而业界近年已开始把港口操作数码化等措施采纳和善用创新科技来提升效率,以维持竞争力和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政府正透过香港海运港口局辖下的智慧港口发展专责小组,与业界合作研究推动「智慧港口」发展的具体方案,以期通过电子方式精简运作和优化多方协调工序,进一步提升港口效率和减少货物处理时间及成本。

  至于发展绿色港口方面,国际海运界越来越关注海洋污染和环境保护的议题。作为国际航运中心,香港一直透过不同措施推动绿色港口发展,并鼓励业界采用更多可持续的航运措施。就此,政府致力确保本地法例符合国际海事组织有关环境保护的最新要求,亦加强与内地的合作,协同改善区域空气质素。此外,我们亦积极推动远洋船舶使用洁净能源,例如探讨在香港提供液化天然气给远洋船使用的具体方法,以吸引更多使用液化天然气的远洋船停泊香港进行补给。

(五)我们透过香港海运港口局和香港物流发展局为本港航运及物流业发展制订长远策略和规划。香港海运港口局和香港物流发展局及其各自辖下的委员会一直运作畅顺,行之有效。近年不少新政策和措施,皆有赖该两个机构的成员向政府提出建‍议,并在政府考虑和制订方案的过程给予支持和重要意‍见,最终得以落实,例如船舶租赁新税制和提升香港船舶注册处服务的安排、推出资助先导计划以鼓励物流业应用科技等。政府对成立法定航运组织作为长远安排持开放态度。然而,成立法定组织须先就其财政可持续性和法定功能等进行全面及深入的分析;我们会按实际情况研究未来路向。
 
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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