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十七题:吐露港公路的交通噪音滋扰
*******************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梓敬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居于大埔山塘路附近屋苑的居民反映,吐露港公路的交通噪音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严重滋扰。根据居民自行测量的结果,部分住所单位录得的噪音水平接近80分贝,但他们指该测量结果不获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认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环保署有否就在邻近车路的住宅单位测量交通噪音水平的工作制订标准或指引;若有,详情(包括选取测量位置的标准)为何;若否,原因为何;该署会否到山塘路附近屋苑的单位测量交通噪音水平;

(二)鉴于政府已在吐露港公路的有关路段安装隔音屏障及铺设低噪音路面,有否评估该等措施对减低噪音的成效;若有,详情(包括所降低的噪音分贝)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计划把现时装设在吐露港公路的实心吸音屏板更换为透明隔音屏,以进一步减低噪音对邻近居民的滋扰;若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及

(四)会否考虑于吐露港公路有关路段实施更严格的噪音限制,并在该公路的更多路段铺设低噪音路面及装设隔音屏障,以减低交通噪音对附近居民的滋扰;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多年来一直致力透过多管齐下的方法缓减道路交通噪音对市民的影响,包括要求项目倡议人在规划新发展(如道路、住宅和新市镇)时进行交通噪音影响评估以减少潜在的噪音问题;立法规管首次登记车辆所发出的噪音水平;以及在实际可行和资源许可的情况下于现有道路使用低噪音路面物料重铺路面和加建隔音屏障/隔音罩。

  在规划新建或改善现有快速公路(如吐露港公路)时,有关政府部门必须按《环境影响评估条例》(《条例》)要求,提供适当隔音屏障/隔音罩及低噪音路面物料缓减道路交通噪音,确保附近住宅的噪音水平符合标准。而之后规划的新住宅发展项目,发展项目倡议人需按《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准则》)的要求,进行交通噪音影响评估及采用适当的噪音缓解设计和措施,以处理可能出现的噪音问题。相关的噪音缓解设计和措施及其用途会订明在有关住宅的大厦公契及售楼说明书内。

  就李梓敬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交通噪音影响评估及量度会按《条例》下技术备忘录或《准则》的要求,在必须打开窗户通风的噪音感应强地方(如客厅及睡房)的外墙一米处评估及量度。

  按《条例》要求,有关政府部门完成新建或改善现有快速公路后,须进行运作阶段的交通噪音监测,以核证设置隔音屏障/隔音罩及低噪音路面物料的缓解效能不低于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估算。

  就李议员关注近吐露港公路及山塘路的屋苑,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曾于二○二一年十一月就交通噪音投诉于屋苑最受影响的两个单位的睡房量度交通噪音,结果分别是67及64分贝(A),显示上述住宅的交通噪音水平未有超逾70分贝(A)L10(一小时)的噪音标准。

(二)路政署在二○○九年进行吐露港公路扩阔工程(由旧政务司官邸附近道路交汇处与泰亨之间的路段)时已按《条例》的要求,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估,并按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其后的环境审查的建议,提供了噪音纾减措施,包括沿行车道安装共长约十公里的隔音屏障及铺设低噪音物料路面,以纾减该路段的交通噪音对当时附近山塘新村、荔枝山等住宅的影响。在工程项目完工后,路政署根据《环境监察及审核手册》量度交通噪音,以核证其噪音缓解措施的效用,结果显示有关噪音缓解措施的效能与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其后的环境审查的结论相若,能有效纾减交通噪音对附近住宅的影响。

(三)选择实心吸音屏板或透明隔音屏板须视乎实际的情况而定。大埔山塘路附近的吐露港公路采用的实心吸音屏板,若换成没有吸音功效的透明屏板,非但不能减低噪音滋扰,反而会因为交通噪音反射,令邻近住宅交通噪音增加。因应透明屏板能让景观和驾驶者的感觉好一点,环保署和路政署曾研究在吐露港公路其他不会受屏板反射噪音影响的路段(例如位于元洲仔交汇处与马料水交汇处之间的一段吐露港公路),将部分实心吸音屏障改用透明屏板设计。替换工程将配合日后维修或更换相关隔音屏障的屏板时一并进行。

(四)政府已按《条例》要求在吐露港公路提供适当的隔音屏障。而整段吐露港公路亦已铺设低噪音路面物料以缓减道路交通噪音。另外,该路段的交通噪音对近期新建住宅的影响已获有关发展商按《准则》的要求,采用适当的噪音缓解设计和措施(如在山塘路其中一个新建屋苑已利用楼宇设计把能耐噪音的部分如厨房或厕所等靠近吐露港公路及装设隔音鳍片)。因为新建住宅的交通噪音已得到适当处理,所以无须在吐露港公路再加建隔音屏障。
 
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