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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支援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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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霍启刚议员的提问和署理民政事务局局长陈积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人士反映,在新一波疫情下,政府多次收紧防疫措施,令现场表演和体育赛事等活动被迫取消,以及电影院和健身室等场地须关闭,业界因此蒙受极大损失。近日疫情严峻更令他们复业无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业界花大量心力和时间策划、制作/排练和宣传的演出及电影,因收紧防疫措施白费,并严重影响有关从业员的生计,政府:

(i)有否向表演团体和电影业界了解其困难和需要,以提供更多具针对性和即时的援助;及
(ii)会否考虑成立专案小组,协助受影响的表演团体重推其演出,包括有限度开放表演场地供他们排练,并协助他们将演出转为网上公演;

(二)鉴于部分活动(包括体育运动)的感染风险较小(例如进行网球运动时球员之间的距离甚远),政府会否取消现时「一刀切」关闭所有场地和取消所有活动的做法,并设立机制以科学方法分析不同活动的感染风险,从而为业界制订合乎比例的社交距离措施;

(三)鉴于业界不少从业员的生计和机构的业务(包括运动裁判、非职业联赛球员、非精英运动员和教练,以及电影发行商)饱受疫情影响,政府会否推出更多措施向他们提供支援,避免业界人才流失;及

(四)鉴于有表演及电影业人士指出,观众入座率不足七成会导致亏损,政府会否在实施「疫苗通行证」后,(i)将入座率上限维持在收紧防疫措施前的八成半,以确保业界收入,以及(ii)容许电影院可按餐饮处所的防疫标准恢复售卖小食,以维持其重要的收入来源?

 
答覆:

主席:

  就霍启刚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后,我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i)自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于二○二○年初开始,民政事务局(民政局)已透过六轮「防疫抗疫基金」(基金)拨出超过3亿5,000万元推行「艺术文化界资助计划」和调拨超过2,000万元的内部资源协助艺术文化界。就表演艺术团体和演出业公司而言,民政局一直直接或透过相关部门及法定组织与表演艺术团体保持紧密联系,以适时制订具针对性的援助措施,协助他们在疫情下渡过难关。有关措施如下:

(a)第一轮基金──向九个主要演艺团体发放了相当于其经常性资助金百分之八的资助(总额约3,000万元),向香港艺术节协会发放了1,680万元的资助,以及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的场地伙伴、艺能发展资助计划的受助团体及受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资助的艺团发放资助两轮每团/每个场地伙伴80,000元的资助(总额约1,500万元);

(b)第三、五及六轮基金──向每间合资格的演出行业公司提供分别为10万元、50,000元及10万元的资助(总额约2,000万元);

(c)第五及第六轮基金──向九个主要演艺团体、康文署的场地伙伴、艺能发展资助计划的受助团体及受艺发局资助的艺团发放分别为每团/每个场地伙伴40,000及80,000元的资助(总额约1,300万元);及

(d) 调拨民政局的资源──于二○二○年十二月向受艺发局资助的艺团、康文署辖下的场地伙伴及艺能发展资助计划的受助团体,发放每团/每个场地伙伴80,000元的额外资助(总额约780万元)。

  政府会继续与表演艺术团体保持沟通,亦会透过与不同政策局、部门及法定组织之间的互相协作,确保表演艺术团体能获得适切支援。

  至于电影业界方面,商经局明白疫情为电影业带来冲击,在制订各项支援本地电影业的措施时,商经局一直有谘询香港电影发展局及业界意见,并邀请业内相关持份者就各项措施的执行细节提供意见,以确保推出的措施切实可行,能惠及业内不同层面的从业员。政府在「电影发展基金」(「发展基金」)下推出了五项主要措施,包括「薪火相传计划」、「电影制作融资计划」放宽措施、「剧本孵化计划」、短期进阶培训课程,以及优化的「首部剧情电影计划」,以增加本地电影制作、培育新进导演和编剧人才,以及加强专业培训,为电影业不同的从业人员增值和提供就业机会,挽留人才。电影业界对上述支援措施反应正面,普遍认为各项措施是实际及具可持续性的支援,既可增加本地高水平制作,亦能培育更多电影专才,惠及行业和不同电影专业的从业员。

  过去两年,政府透过「发展基金」下的各项措施资助了共28部本地电影制作项目;而上述五大措施的支出/承担额已达1亿6,000万元。虽然「发展基金」的用途并不包括向个别公司或电影从业员提供资助,但商经局会持续透过这些计划资助电影相关项目,增加本地电影制作,为不同岗位的电影人提供更多就业及发展机会。

  因应疫情转趋严峻,政府于二○二二年一月公布的一系列社交距离加强措施,其中电影院自二○二二年一月七日起须暂停营业。为协助受影响的电影院渡过困难时期,政府已在第五轮基金下推出「电影院资助计划」,向在二○二一年十二月份内持有公共娱乐场所牌照,并有商业营运的电影院提供一笔过资助,资助款额为每所电影院每块银幕50,000元;每条院线最多可获150万元的资助。所有合资格的电影院均提出申请,而相关资助亦已于二○二二年一月底全数发放。随着社交距离措施进一步延长,政府在第六轮基金下再度推出「电影院资助计划」,并将资助款额倍增为每所电影院每块银幕10万元;每条院线最多可获300万元的资助。

  此外,电影制作难免因疫情及各种社交距离措施而受到阻延,影响电影行业员的工作,特别是自雇/自由工作者;同时,不少原订进行的大型庆祝活动因而延期举行或取消,令烟火及特别效果技术员工作机会大减。因此,我们已在第六轮基金下推出措施,向每位合资格的特别效果技师或特别效果助理和电影业自雇/自由工作者提供一笔过资助10,000元。

(一)(ii)政府相关政策局及部门一直紧密合作,有系统地为受影响的表演艺术团体提供支援。因疫情引致场地关闭,康文署会为租用者更换档期或退回场租,并提供场租减免,包括向租用康文署文娱中心设施的租用者提供达75%的基本场租减免。在疫情影响下,制作录影或线上节目成为大趋势,康文署亦已就租用场地作现场直播或录播的有关收费提供75%的减免。为进一步协助演出业界恢复元气,在疫情完结后继续举办大型文娱节目予公众欣赏,康文署经已就四个表演场地,包括香港体育馆、伊利沙伯体育馆、香港文化中心及香港大会堂,把按演出门票收入计算场租的比率由20%调低至10%,直至有关场地主要设施回复至原有可容纳观众人数运作28个月后为止。

  有关重推表演项目,就康文署主办及赞助的节目而言,署方一直与合作艺团保持紧密联系,并尽力配合艺团作出应变方案,其中包括将受影响的剧目转以网上形式公演。此外,署方亦会因应实际情况适度调整付予艺团的制作费,让其应付原定演出的实际开支,以及因延期和改变演出模式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二)因应疫情发展,政府于二○二二年一月五日公布收紧社交距离措施,以全力遏制市面人流、社交活动和人群聚集,务求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外出及活动,从而阻止病毒在社区传播。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指令十多类表列处所于二○二二年一月七日起暂停营运,当中包括健身中心、体育处所及泳池均须关闭。

  政府一直支持香港的体育发展,并了解运动对健康的重要性。事实上,政府过往在指令关闭和重开体育设施时,均有考虑有关活动的风险及有序地进行。例如在第三波疫情缓和时,进行个人运动项目的户外场地(包括运动场的跑道、网球场、高尔夫球场和练习场、草地滚球场、射箭场等)是首批获放宽在二○二○年八月下旬重开的表列处所;而其他体育处所,包括个人运动项目的室内场地及队际项目的室内和户外场地随后亦在二○二○年九月分阶段重开。另外,在第四波疫情开始时,有数类表列处所在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按《规例》的指示关闭,而体育处所、健身中心及泳池于二○二○年十二月十日才关闭。其后当疫情舒缓,为了让市民可以在保持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做运动,体育处所亦是首批获准重开的表列处所,包括于二○二一年二月四日先行重开进行个人运动项目的户外场地;而其他体育处所,则于二○二一年二月十八日重开。

  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疫情的最新发展,在疫情防控、市民健康、经济需要和社会接受程度之间取得平衡,不时检讨及调节相关措施,当情况许可,我们会考虑逐步有序重开体育处所。

(三)由于康文署辖下的体育场地、学校及体育组织的场地均已关闭,大部分的康体训练及活动均需取消。政府于基金下推出「向注册体育教练提供一笔过补助金」计划(补助金计划),为依靠从事体育训练工作的教练提供即时的财政纾困。

  康文署的补助金计划,是为从事体育训练或活动的注册体育教练而设。而受雇于学校或社福机构、从事兴趣班或活动的导师则可向社会福利署或教育局申请各轮防疫抗疫基金的一次性补助金,是否相关体育总会的注册教练,并非该两项补助金的申请资格之一。

  此外,为纾缓疫情对由康文署举办或资助的康乐及体育活动所雇用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影响,包括康文署兼职合约雇员;或在「体育资助计划」下体育总会或体育团体举办资助活动时所雇用的运动教练及其他康体活动工作人员包括裁判等;或经由康文署直接采购系统向体育总会或体育团体购买服务时,由这些团体所提供的运动教练及所有的康体活动工作人员,以特惠金形式提供援助,支付他们于受影响期间原先应得的全数服务酬金作为特惠金。自二○二○年初疫情至今共发放了1亿410万元。

  政府会继续与体育业界保持沟通,亦会透过与不同政策局、部门及体育总会之间的互相协作,确保体育业界能获得适切支援。

(四)康文署一直密切留意疫情的最新发展,并做好准备开放场地作现场演出及让观众进场欣赏节目,首要考虑是公共卫生,包括观众、演出者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康文署辖下表演场地属于表列处所当中的公众娱乐场所,就开放场地并规定观众入座人数的安排,须遵照《规例》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的指示。康文署会继续密切留意有关情况并适时检视相关安排,包括谘询卫生部门有关执行表演场地防疫措施的专业意见。

  另外,政府明白电影院商在疫情下的困难,并多次呼吁私人市场业主向其租户提供租金宽免,共渡时艰。商经局会与电影院业界保持紧密沟通,并会留意疫情的最新发展,以确保在保障公众卫生的前提下,推出有利业界发展的可行措施。
 
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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