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五题∶推广使用调解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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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促进香港更广泛使用调解解决争议,政府于二○一八年十一月设立西九龙调解中心(该中心),并委任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调解专线)(一非牟利机构)营运该中心及推行调解先导计划(先导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中心启用至今,每年(i)分别接获、处理及成功调解多少宗个案(按个案类别列出分项数字),以及(ii)平均处理每宗个案所需的时间;
(二)会否参考新加坡当局设立麦士威会堂的做法,设立类似专门提供一站式替代争议解决服务的设施,以进一步推动本港调解和仲裁服务的发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据悉先导计划快将结束,政府会否将该计划恒常化,并继续委任调解专线营运该中心;如否,会否协助调解专线物色适合其长远提供调解服务的办公设施;及
(四)有何新措施进一步推广使用调解解决争议;会否在全港各区设立类似上述的调解中心,以及向市民加强宣传使用调解代替诉讼;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容海恩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我现回覆如下∶
(一)及(三)根据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调解专线)提供的资料,由二○一八年十一月八日至二○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西九龙调解中心共收到856宗调解申请,当中587宗个案已进行调解。已进行调解的个案中,共有293宗个案调解各方在调解会议中达成和解。申请个案的争议类别主要为货品及服务(23.9%)、漏水/渗水(18.6%)、租约纠纷(14.7%)和建筑/装修(14.4%)。在上述个案中,从委任调解员至调解完成平均需时约11.6个工作天,调解会议平均需时约4.51小时。
于西九龙调解中心推行的小额个案调解先导计划(先导计划)由政府委任的独立统筹机构调解专线负责营运。先导计划会继续运作至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律政司和司法机构支持继续西九龙调解中心这项措施。律政司会与司法机构及其他持份者保持沟通,并将适时公布西九龙调解中心的未来安排。
至于个别机构的营运情况,政府尊重个别机构的运作自主,不宜干预相关机构的未来营运方向。
(二)政府对法治及法律相关服务(包括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及争议解决服务)非常重视。为吸引提供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的国际知名组织在香港设立办事处或提供服务,以及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促成交易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政府设立香港法律枢纽(法律枢纽),并于二○二○年十一月正式开幕。
法律枢纽的范围包括前中区政府合署(属一级历史建筑,现称律政中心)西座的部分地方、邻近属法定古迹的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及交易广场第二座的部分地方,连同律政司设于前中区政府合署中座、东座和部分西座的办公室,成为香港商业中心区域的国际法律枢纽。
法律枢纽有助法律相关组织发展服务,并缔造良好环境吸引更多国际法律、仲裁和调解机构来港设立办事处,从而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竞争力。在同一区域设置这些法律相关组织可产生运作上的协同效应,并可有效地共用设施,进行培训、会议活动和作为调解及仲裁场地,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及争议解决服务。
目前法律枢纽已有约20家提供法律相关服务的本地、区域及国际的组织,当中亦有许多参与争议解决工作的组织,包括特许仲裁学会(东亚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有限公司、香港仲裁师协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秘书局亚洲事务办公室,以及香港海事仲裁协会。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亦即将在法律枢纽正式开幕。
(四)政府一向支持并推行措施以宣扬优先考虑以调解处理社会各界的争议,例如律政司推行「调解为先」承诺书运动,旨在鼓励社会各界先探索采用调解解决争议,再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法或进行诉讼。律政司最近于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举行了跨境家事调解研讨会,以提高公众对跨境家事争议上使用调解的认识。律政司亦即将举辧两年一度的调解周2022及调解会议2022,以进一步宣扬及鼓励市民使用调解解决不同类别的纠纷。
除了上述措施外,政府其他部门及司法机构亦有推行不同的政策及措施,以利便市民了解调解及在不同范畴使用调解服务。展望将来,政府会继续推行各种合适的政策,鼓励市民优先以调解代替诉讼解决争议。
完
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8分
香港时间14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