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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至二三年度《财政预算案》税务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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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发表的《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建议以下税务措施。

  财政司司长建议一次性宽减二○二一/二二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利得税、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税款,每宗个案以10,000元为上限。这项措施会使政府少收143亿元税款,共201万名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和151 000家企业可受惠。

  这项宽减会减低纳税人二○二一/二二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他们只须如常填报二○二一/二二课税年度利得税和个别人士报税表。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便会在评税时作出宽减。

  建议的税款宽减只适用于二○二一/二二课税年度最后评税,并不适用于该年度的暂缴税。因此,纳税人须按现已发出的税单依时缴付该暂缴税。已缴交的暂缴税会按《税务条例》用以支付二○二一/二二课税年度最后评税的应缴税款及二○二二/二三课税年度的暂缴税税款。如尚有余额,才作退还。

  今次建议的税项宽减并不适用于物业税,但赚取租金收入的人士,如符合资格,或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获得宽减。

  纳税人如果须同时缴纳薪俸税和利得税,他/她的薪俸税和利得税税款都可获得宽减。纳税人如果有营业利润或租金收入,并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宽减额须按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计算,这或会与不选择个人入息课税所得的不同,最终宽减额须按每一个案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有租金收入或营业利润的人士,可在二○二一/二二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内提出申请个人入息课税。

  财政司司长亦建议宽免二○二二至二三年度的商业登记费。

  另外,财政司司长建议由二○二二/二三课税年度起设立住宅租金的税务扣减。并没持有任何住宅物业的薪俸税或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可申索扣除由其本人或配偶以租客身分缴付的租金,每年的扣除上限为100,000元。
   
  上述建议措施须在相关立法程序完成后才会实施。公众可浏览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查阅建议的详情及计算税款的示例,亦可经电话传真服务2598 6001索取有关资料。
 
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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