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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下「健身中心资助计划」二月二十二日开始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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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下的「健身中心资助计划」于二月二十二日开始接受申请。计划旨在为《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规例》)(第599F章)下被指令在一月七日起关闭的健身中心提供一笔过资助,以纾缓现金流转压力和财政负担。每所合资格的健身中心按其处所面积可获以下津贴∶
 
处所面积 资助额
500平方米或以下 10万元
500平方米以上 20万元
 
  计划截止申请日期为三月二十一日。曾获第三轮或第四轮「防疫抗疫基金」「健身中心资助计划」资助,并已提交第五轮「防疫抗疫基金」「健身中心资助计划」的申请人于是次递交申请时只须提交申请表格,而无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至于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健身中心,则须于提交申请表格时一并附上健身中心面积证明文件的副本。

  申请的审核工作会于申请期内同步展开,政府会因应申请人所提交的所有资料予以考虑。为免延误审批,申请人须确保提交准确的资料。

  民政事务局已委托中国香港体适能总会协助推行计划。如对计划及申请手续有疑问,可致电2389 3538或电邮至subsidy6.0@hkpfa.org.hk查询。计划的申请表格及指引可于民政事务局网页(www.hab.gov.hk/tc/policy_responsibilities/fitness/aefv6.htm)下载。

  根据《规例》及计划申请指引,合资格的健身中心指在香港拥有固定地址及独立营运的处所,而其主要及实质业务为在该处所提供运动器械或器材以供使用及/或就改善体能(包括健体、舞蹈、瑜伽、普拉提或伸展运动及武术)提供建议、指导、训练或协助。
 
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0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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