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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为资助出售房屋计划引入渐进式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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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学锋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行政长官早前表示,会研究在资助出售房屋引入渐进式按揭,即买家在购入单位的首十年,只需以楼价的一半为基础,支付首期及按揭供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渐进式按揭对未来五年资助出售房屋带来多少额外需求;该额外需求连同《长远房屋策略》(《长策》)原先推算的公营房屋需求,与《长策》预计实际能供应的公营房屋单位数目相差为何;

(二)鉴于现时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单位的售价订为巿值约五折,而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亦为该类物业提供按揭担保,居屋业主的经济负担较私楼业主为少,政府会否考虑延长居屋按揭的担保期(例如延长至360个月),以取代引入渐进式按揭;

(三)有否评估,引入渐进式按揭对房委会的财政所带来的影响,以及会否影响到其现金流,从而对为落实《长策》而订定的建屋计划造成压力;

(四)有否评估,渐进式按揭会否对资助出售房屋单位业权的完整性造成影响;及

(五)有否就渐进式按揭谘询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及银行界的意见;若有,结果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学锋议员的提问,我现综合回覆如下:

  丰富置业阶梯,协助市民置业是现届政府房屋政策的重要元素之一,而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亦一直支持和配合政府落实各项房屋政策和措施。现时,房委会与部分银行及财务机构已签订「按揭保证契据」,为出售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和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单位作按揭担保。根据「按揭保证契据」,房委会已向这些银行及财务机构提供长达30年(即360个月)(由首次转让日期起计算)的按揭还款保证期。另外,居屋和绿置居买家承造按揭时,白表买家只需付楼价百分之十作首期,而绿表买家则只需付楼价百分之五作首期,大大减轻他们首次置业时的财政负担。

  渐进式按揭这建议由一社会企业就其发展项目提出。据我们了解,该社会企业建议其发展项目的单位成交时,买家只需就楼价的一半承造按揭支付首期和按揭供款;余下的一半楼价,则可于成交后十年内,分阶段承造按揭并供款。这个建议的目的和构思,是希望透过渐进式供款,减低业主在置业初期的供楼负担。业主在购入单位后,随着经济收入有所增加,逐步承造更大按揭,渐进式地增加每月供款。换言之,如采用渐进式按揭,在置业初期,每月供款的金额会较现时普遍采用的每月定额供款的按揭计划低;而在还款期后段时间,业主的供楼负担(包括每月还款额和利息)将会逐步增加。

  房委会对任何可协助中低收入家庭置业的建议一直持开放态度。渐进式按揭可为业主提供多一个选择,让他们按其需要选择合适的按揭模式。另一方面,房委会亦需考虑延迟收取部分售楼收益对其财政和现金流的影响、业权上的法律问题、业主中途出现财政困难如何处理等。我们会密切留意该建议的执行细节,并与相关的持份者(包括银行、财务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沟通,探讨房委会套用该建议的可行性。

  资助出售单位的需求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包括经济环境、市民的置业意欲和负担能力等。由于渐进式按揭是一项新建议,细节尚未落实,现时难以评估此建议对未来资助出售单位需求的影响。

  多谢主席。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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