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七题:遥距营商计划
*************
问题:
有企业负责人向本人反映,他早前在遥距营商计划下获发资助,以引入资讯科技项目营运业务,并从该计划的秘书处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公布的资讯科技服务供应商参考名单中选取供应商。然而,他因供应商未能按合约提供遥距营商的资讯科技服务而蒙受金钱损失。他随后分别向创新科技署和生产力局作出投诉,但不获受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该计划推行至今,当局共收到多少宗对供应商的投诉,并按投诉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二)当局有否就第(一)项所述的投诉进行调查;如有,详情为何,包括进行调查涉及的人手编制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自该计划推行至今,有否供应商因表现差劣而被追究责任或从上述参考名单中剔除;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在供应商未能按合约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当局会否考虑不向有关企业追讨已发放的资助,以减轻其损失;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创新科技署(创科署)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有时限的遥距营商计划(计划),旨在资助企业采用资讯科技方案,在疫情期间继续营运和提供服务。创科署委托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为计划的秘书处。
计划在二○二○年五月四日至六月六日接受资讯科技服务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申请列入参考名单,设立参加名单的目的仅为申请资助的企业提供相关市场资讯作参考之用。企业是否选用参考名单上的服务供应商并不影响其申请资助的结果,他们可按照自身需要拣选合适的服务供应商。截至二○二一年六月,参考名单上共有3 097间服务供应商。
在二○二○年五月十八至十月三十一日申请期内,计划共接获逾38 000宗申请,所有资助申请的审批工作于二○二一年一月完成,约35 000宗申请获批。其中超过25 740宗获批申请落实项目,涉及总资助额约17亿元。截至今年二月十四日,约20 000宗申请已完成项目。
就问题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至(三)由于企业对计划的反应非常踊跃,秘书处当时首要的工作是尽快处理收到的申请,让企业可以尽早落实计划。自计划推出以来,创科署和秘书处曾收到有关审批时间、资助金额、服务供应商等不同种类的投诉。创科署和秘书处在收到投诉后,会尽快安排秘书处职员跟进有关申请个案,并根据计划的《资助申请指南》和相关资助协议处理,为申请企业提供适切的协助。
秘书处负责处理查询和投诉的人手编制为16人,现时已完成处理约98%的投诉,秘书处未有备存投诉分类统计数字。一般而言,如投诉涉及服务供应商,秘书处会同时检视与同一服务供应商有关的其他申请,进行抽样检查。秘书处过往曾发现数个个案异常或有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已向创科署汇报及向执法机构举报。
(四)在计划下,申请企业须按照资助协议所列明的条款推行项目;如申请企业未能符合相关条款,政府及秘书处可要求申请者归还全部或部分已发放资助的款项,以确保公帑用得其所。
一般而言,申请企业与其服务供应商之间的合约或协议属私人合约关系,创科署和秘书处不便介入。申请企业在与服务供应商订立合约时,应确保合约条款能有助落实计划项目,并保障双方的利益。
为了解企业落实项目的情况,秘书处早前向部分已届期限但尚未提交最终报告的申请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当问卷调查完成后,创科署和秘书处会采取合适的跟进行动。
完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
香港时间12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