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屋宇署延长特别工作安排至二月十八日
*****************
  因应本地疫情仍然非常严峻,政府有需要继续采取措施,大幅减少社区的人流和社交接触,阻止病毒在社区传播。屋宇署今日(二月十一日)宣布,该署会继续为市民提供紧急和必须的公共服务至二月十八日。而将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与过去一星期相同,有关详情如下。
 
  亲身提交下列申请及文件的安排如下:
 
  1. 于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总部(屋宇署总部)地下设置的投递箱,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接收市民提交的有关文件。该署稍后会通知相关人士收到有关资料或发出确认信;
  2. 于屋宇署总部地下设置的投标/报价箱,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接收投标/报价文件;及
  3. 于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14号七楼屋宇署拓展部办事处收发处柜枱,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四时三十分接收新建筑工程的法定申请及相关文件和表格。收发处并会预约申请人取回已处理的图则及相关文件。
 
  特别工作安排期间,该署处理有关服务的时间可能较一般为长。
 
  设于屋宇署总部二楼的楼宇资讯中心(已设立热线电话3842 5375供查询有关查阅楼宇记录事宜)、屋宇署总部地下的收件处、一般查询处及该署的会议室不会开放予公众,直至另行通知。所有已预约于上述期间与屋宇署人员的会面、会议(但不包括为符合法例要求的重要会议,例如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会议)及视察将会重新安排,相关人士并会稍后获另行通知。
 
  屋宇署呼吁市民除真正有急切需要该署的公众服务外,应尽量减少亲身到访屋宇署办事处。市民如有紧急举报,请致电1823。如有一般查询或举报,亦可致电1823或透过电邮(enquiry@bd.gov.hk)、电子举报表格(eform.one.gov.hk/form/bd0001/tc)、传真(2537 4992)或邮递通知屋宇署(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此外,亦可透过receipt@bd.gov.hk向屋宇署提交电子资料。
 
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28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