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强烈反对外国单位对本港新闻和言论自由的误导及无理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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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发言人说:「特区以坚定不移维护法治和司法独立为傲,并以此奠下香港成功作为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的基石。《基本法》第二十五条订明,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联署者指我们在《香港国安法》订立后针对和打压特区的独立传媒,毫无事实根据。」
「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特区政府一直坚定维护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的新闻和言论自由。事实上,《香港国安法》第四条订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依法保护该等自由。」
发言人补充说:「同样有就其司法管辖区订立国家安全法律、涵盖范围甚至较《香港国安法》更广的外国应已明了,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行使新闻和言论自由必须符合出于保障国家安全等原因的法律限制。」
「我们必须重申,本港执法部门不论在《香港国安法》或任何本地法例下,均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或单位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与其职业、背景或政治立场无关。特区政府对《立场新闻》采取执法行动,同样依据该等基本原则。」
「我们亦须指出,本港的传媒环境蓬勃依然。举例而言,目前在特区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注册的本地、内地和海外传媒机构共有209家,数目较《香港国安法》实施前还多。一如既往,传媒可行使监督特区政府工作的权利;只要不违法,传媒评论甚或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并无受到限制。」
「对于外国单位签署『与媒体自由有关』的声明,无非载述其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二○年六月三十日通过、并在特区颁布实施的《香港国安法》之一贯歪曲事实且武断的攻击,我们深表遗憾,并须直斥其非。与有关指控恰恰相反,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本港社会得以回复稳定,市民不再受到危害国家安全或影响其日常生活的行为或活动所威胁或恐吓。」
完
2022年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49分
香港时间19时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