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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轮「防疫抗疫基金」向跨境客运业提供财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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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及房屋局今日(一月十九日)表示,就第五轮「防疫抗疫基金」向跨境客运业提供的支援,运输署及海事处分别会发信通知各合资格的跨境巴士及跨境出租汽车登记车主,以及合资格的跨境渡轮营办商有关补贴安排的详情。
      
  政府公布的第五轮「防疫抗疫基金」会向跨境客运业提供下列进一步的财政支援:
 
  1. 跨境巴士:为每辆持牌跨境巴士(包括口岸穿梭巴士)的登记车主提供一笔过30,000元的非实报实销补贴,预计可惠及约1 500辆跨境巴士;
  2. 跨境出租汽车:为每辆持牌跨境出租汽车的登记车主提供一笔过30,000元的非实报实销补贴,预计可惠及约600辆跨境出租汽车;及
  3. 跨境渡轮:向每艘合资格的跨境渡轮船只的营办商提供一笔过50万元的非实报实销补贴,预计可惠及约80艘跨境渡轮船只。 
 
  向跨境巴士及跨境出租汽车提供一笔过非实报实销补贴的申请资格为:
 
  • 在二○二二年一月十四日持有有效跨境巴士车辆牌照或跨境出租汽车车辆牌照的登记车主;
  • 如登记车主在二○二二年一月十四日未持有跨境巴士的有效车辆牌照,或跨境出租汽车的有效出租汽车许可证,但在二○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或之前成功续领相关车辆牌照/许可证,亦符合申请资格。原有的登记车主必须与续领的登记车主相同;或
  • 如车主在二○二二年一月十四日未持有跨境巴士的有效车辆牌照,但在二○二二年一月十四日或以前已获运输署的书面原则上批准可为已拆毁的跨境巴士替换一辆非专营公共巴士;而同一车主在二○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或以前成功获运输署向替代的非专营公共巴士签发有效的车辆牌照及「国际乘客服务(过境服务)」服务批注;及替代的跨境巴士未曾获发「防疫抗疫基金」向跨境客运业提供的一笔过补贴,有关登记车主亦符合申请资格。

  向跨境渡轮船只提供一笔过非实报实销补贴的申请资格为:
 
  • 在二○二一年八月「防疫抗疫基金」向跨境客运业提供进一步的财政支援措施中成功获批资助;及
  • 于二○二二年一月十四日仍持有有效的注册证明书或船舶国籍证书。

  如有查询,可电邮至oneoffsubsidy@td.gov.hk或致电3842 5849联络运输署(跨境巴士及跨境出租汽车);或电邮至yhchan@mardep.gov.hk或致电2547 1312联络海事处(跨境渡轮船只)。
 
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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