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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投购的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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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陆颂雄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答覆∶

问题:

  有的士车主反映,他们一向面对「投保难、保费贵」的问题。早前,为约一万辆的士提供保险服务的一家保险公司,突然向其的士保单持有人发出保单退保通知书,令该一万辆的士几乎要停驶。其后,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根据《保险业条例》赋予的权力,委任经理接管该保险公司的所有事务及资产;该经理随即撤销有关通知书,问题才暂时获解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就的士车主投购保险问题作出研究,以彻底解决「投保难、保费贵」的问题;
 
(二)当局有否就该保险公司有否违反相关法例或保监局发出的指引展开调查;如有,详情为何,以及当局将如何追究其责任;及
 
(三)会否改善现时的士保单退保的通知机制,把退保通知期由现时的七日延长至一个月?

答覆:

主席:
 
  经征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及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后,现回覆如下:
 
(一)就的士保险而言,与其他汽车保险业务一样,保险公司基于商业原则核保和厘定保费水平,主要考虑因素包括意外发生率、意外严重程度及过往索偿纪录等。近年,涉及的士的交通意外率上升,的士保险业的经营环境欠佳,的士保费有所上升。政府理解的士业界对保险事宜的关注,并一直就此与的士及保险业界保持紧密沟通。上届立法会于去年成立交通运输业保险事宜联合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探讨的士业在购买保险时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的解决方案。目前,政府正积极跟进小组委员会的建议。
 
  保监局知悉现时已有保险公司采取加强风险区分措施,以便更准确地作出核保决定和厘定个别保单的保费。这些措施包括为申请索偿时能够提供事故录影片段的投保人扣减保险索偿自付额,以及为投保时能够提供指定司机资料(包括司机交通罪行纪录等)的投保人提供保费折扣。
 
  另外,经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保监局的协调下,香港汽车保险局由二○二一年十月一日起停收一年汽车保险征费,相当于保单毛保费的3%,以减轻公众在疫情下的财务负担。有关措施可直接减低汽车保费成本,惠及整个运输业界,包括的士业界。

  政府一直十分关注的士业界投购保险的问题,当中除了涉及保险方面的事宜外,亦与整体的士营运和管理息息相关。政府现正检视,并将会提出一系列建议改善的士行业的发展,包括探讨如何透过专业车队管理提升的士服务质素,为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亦希望透过引入的士司机违例记分制,以及提高有关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的罚则,为乘客提供更好的保障。政府稍后会就有关建议谘询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据运输署了解,的士业界正探讨多项措施以期减少交通意外,包括要求租车的士司机向的士营办商提供「过往定罪事项证明书」、透过车队集中管理及加强司机培训等。的士业界亦正就不同防止碰撞、保持行车线警报及监察司机驾驶状态和行为的装置进行测试。运输署会继续与的士业界紧密跟进测试进度及成效,以物色适合在的士安装的安全装置。运输署亦会继续与警方透过法例规管、执法、宣传及教育等,加强司机的驾驶安全意识。
 
(二)保监局是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成立的独立规管机构。该局根据《保险业条例》执行法定监管职能,包括要求保险公司恒常地维持充足的偿付能力,以促进保险业的稳健发展及保障现时及潜在的保单持有人。
 
  保监局透过进行监管工作及收集市场情报,发现泰加保险有限公司的投资活动和资金调配可能违反《保险业条例》下的法定要求,其企业管治亦涉嫌出现缺失。因此,保监局决定行使权力,于二○二二年一月七日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全面接管该公司的事务及资产,确保其业务正常运作,并就其财政状况进行详细评估。保监局会在分析和检视所有证据后,决定下一步应采取的行动,包括依法处理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三)保险是一份商业合约,故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均有权根据相关条款取消合约。现时市面上的汽车第三者保险保单,包括的士保单,一般都设有七天退保通知期,旨在方便投保人如决定出售车辆时能尽快取回剩余保费。政府及保监局乐意在听取各持份者的意见后,与保险业界商讨如何改善有关安排。
 
  多谢主席。
 
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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