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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继续就防疫规例严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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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发言人今日(一月十七日)表示,食环署在过去三天继续在各区加强巡查,亦与警方在中西区、东区及油尖区采取联合行动,对违规的餐饮处所及若干其他处所的负责人、员工及顾客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发言人再次提醒有关人士切勿松懈,须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的规定及指示。食环署会继续积极采取执法行动,并敦促处所负责人切勿以身试法。

  在过去三天的行动中,食环署及警方在联合行动共巡查了57间餐饮处所,而食环署亦另外巡查了共1 430间餐饮处所及544间其他处所。食环署向涉嫌违反指示规定的15间餐饮处所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涉嫌违反的规定中,八宗关乎佩戴口罩、三宗关乎桌子之间的距离或分隔、两宗关乎展示运作模式告示、一宗关乎确保顾客须扫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以及一宗关乎同坐一桌人数上限。食环署亦要求相关处所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于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后的翌日起,在下午六时正至翌日上午四时五十九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餐饮业务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并不得安排多于二人同坐一桌,为期三、七或14天不等。在联合行动中,警方也有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规例》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身处餐饮业务的任何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有关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有关人士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此外,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按《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顾客在非餐桌范围饮食或于非饮食时而没有佩戴口罩,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发言人强调,食环署会继续加强巡查各餐饮处所,对违例者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发言人强烈呼吁各处所负责人、员工及市民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及各项现行社交距离措施,同心抗疫。
 
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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