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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在节庆期间继续就防疫规例严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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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发言人今日(一月一日)表示,在除夕及新年假期等节庆期间,食环署继续加强巡查,亦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对违规的餐饮处所及若干表列处所的负责人、员工及顾客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发言人再次提醒有关人士切勿松懈,须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的规定及指示。食环署继续积极采取执法行动,并敦促处所负责人切勿以身试法。

  昨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今日,食环署及警方在联合行动中共巡查了37间餐饮处所,而食环署亦另外巡查了共629间餐饮处所及173间表列处所。食环署向涉嫌违反指示规定的16间餐饮处所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涉嫌违反的规定中,六宗关乎佩戴口罩、五宗关乎桌子之间的距离或分隔、两宗关乎展示运作模式告示、一宗关乎展示换气量或空气净化设备告示、一宗关乎确保顾客须扫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以及一宗同时关乎展示运作模式告示和确保顾客须扫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食环署亦要求相关处所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他们须于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后的翌日起,在下午六时正至翌日上午四时五十九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餐饮业务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并不得安排多于二人同坐一桌,为期三、七或十四天不等。此外,食环署亦向3名涉嫌违反扫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规定的顾客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在联合行动中,警方也有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规例》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身处餐饮业务的任何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有关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有关人士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此外,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按第599G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顾客在非餐桌范围饮食或于非饮食时而没有佩戴口罩,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发言人强调,食环署会继续加强巡查各餐饮处所,对违例者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发言人强烈呼吁各处所负责人、员工及市民在新年假期及其后日子,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及各项现行社交距离措施,同心抗疫。
 
2022年1月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2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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