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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因违反《雇佣条例》分别被判罚款三十万元及监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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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Supply Hub Limited及其董事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未有履行劳资审裁处(劳审处)的判令向六名雇员支付裁断款项,被劳工处检控。有关公司及其董事早前承认控罪,被法院命令须共同及个别支付尚欠雇员约三十万元的款项。有关公司及其董事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分别被判罚款三十万元及监禁四个月。

  上述公司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在劳审处裁断款项到期后十四天内根据判令支付款项予六名雇员,涉及款额合共约三十万元。有关罪行是在该公司董事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该名董事亦被检控及定罪。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及公司负责人员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按照劳审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判令支付裁断款项予雇员。」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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