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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出席扑灭罪行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答问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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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十二月三日)出席扑灭罪行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答问全文:
 
记者:首先想问有关野猪的题目,刚才局长你亦提及过其实野猪的问题是基于人类的喂食,其实你认不认同现在渔护署采取的政策呢?即会定期捕捉在市区出没的野猪并人道毁灭这个政策?你是否支持?你是否认同这个做法?第二方面,你认为是否应该是最后的手段才将野猪人道毁灭呢?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一些民调的机构就立法会选举进行调查,因为最近香港民研就着立法会选举进行调查,他们投票的选项,即问受访者的选项,包括他们会否投白票,或不投票的选项,去问他们的意向。这件事近日都被批评,有些建制派或报章都会批评这件事可能违反选举条例,但我们发现其实有其他的民调机构,如香港研究协会,他们都是多次被建制派委托,近期的一个调查亦包括「一定不会投票」这个选项,这样又有否违反选举条例呢?你认为有否一个煽动人不投票的风险呢?
 
保安局局长:首先第一个有关野猪的问题,我刚才没有提及问题源于市民喂食,虽然我没有提过,但我亦相信这是其中一个原因。我想事情发展至今,基本上你看到野猪都会下山觅食,它们可能会翻垃圾桶,可能因之前受过人类喂食,以为有人会喂食而下山,到现在已经去到「抢食」的阶段,现在看到几个情况都是这样。基本上已经对香港市民构成很大的安全威胁,所以现在渔护署用的方法为香港市民移除危险,我是非常赞成,而我亦认为应该用这个方法的。
 
  第二个你谈到关于该民调是否犯法,我想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一定要看个别情况,究竟你做过甚么,而决定是否犯法。总之,任何人有意图、有行为去违法,包括是违反一些选举相关条例或其他条例,你便有机会犯法。如果你没有立心做这些事,而行为方面亦没有违反这些法例,你便没有违法。
 
记者:刚才提及《立场新闻》的报道,被你点名批评,你是否指你会找证据证明某些组织犯法,现在的意思是否指针对《立场新闻》,你在找一些证据证明他犯法?如果是的话,方向是否《国安法》呢?现在你掌握了甚么证据?你意思是否与《苹果日报》的情况类似呢?
 
  另外,我亦想问关于野猪方面,刚才局长你是从保护市民的角度来说,其实在渔护署该措施上,保安局有否角色去建议,包括采取现在人道毁灭的措施?保安局其实是否有角色去作出该建议?
 
保安局局长:就你刚才第一个问题,首先个别案件我便不谈了。刚才我说得很清楚,我最后的那个警告,我没有给特定的人。我是说所有组织或者个人,无论你用甚么包装,只要你是犯法,我便会有证据,我相信我应该回答了你的问题。
 
  第二,有关渔护署去采取现在为市民移除危险这个方法,我们当中是没有角色的,但我认为这个方法是正确的。我觉得整体政府对于正确的政策,我们作为问责官员,都有责任出来解释,而我作为保安局局长,这个既然是牵涉到市民生命安全的,我必须要将道理讲给市民听。
 
记者︰请问《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是否在持续地减少﹖那么香港整体的治安是否恢复到了「黑暴」前的水平﹖另外想请问接下来特区政府准备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地做好防罪灭罪的工作﹖
 
保安局局长︰多谢你的问题,首先有关于你提及的实施《国安法》后香港整体的治安情况,刚才我们已报告了今年首十个月整体治安轻微上升了百分之零点九,但最主要上升的原因都是由于诈骗案上升了二千七百几宗所引致,那么与「黑暴」有关的罪案,例如刑事毁坏、纵火,以及与公众活动有关的罪行,例如非法集会或者暴动罪案的数字都有所下降。
 
  另外,你第二个问题提及对整体治安有甚么方法维持,我们最主要是透过执法、情报搜集。另外公众教育也十分重要,这包括了重新教育市民守法的意识,特别是年轻人,由于过往两年的「黑暴」其实真的孕育了一些以为自己喜欢做甚么事情都可以,以为是对的但其实是犯了法,所以守法意识就低了很多。我们希望透过宣传教育或学校方面能够重建市民的守法意识。
 
记者︰首先想跟进民调的问题。如果市民回答民调的选项可能选择了不投票或投白票,其实会否有违法的风险﹖你们如何评估学术研究的目的﹖另外,我们都想查询政务司司长昨天提及了会研究虚假信息方面的法例,想了解一下当局的方向会是如何﹖是否在《国安法》之下,封网也不足以应用呢﹖继续的工作会是如何﹖
 
保安局局长︰你第一个问题有关民调,最主要犯法与否是不可以一概而论的,要判断是否犯法一定要视乎整件事情的上文下理,做这件事的目的是甚么?意图和行为是甚么?和手上所搜集得到的证据又是甚么?这才可以知道是否违法。至于你提及有人访问你,回答问题是否违法?这也是视乎回答问题时是否有意图违法,或者行为上是否违法。这不是回答就犯法或不犯法,这视乎整件事情,不能武断去回答。
 
  另外,第二题你提及假新闻法,这个虽然是由民政事务局作出研究,保安局会全力协助,在立法上政务司司长也提及到可以用一些行政方法或立法方法去处理这个事件。我们现在正在做很多研究的工作,包括参考外国法例,例如新加坡有假新闻法例。现在我们正处于一个研究阶段,暂时未有定论,但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是存在的,是需要处理和应对的。
 
记者:首先想问罪案数字方面,看到风化案例如强奸和非礼案的上升幅度超过有五成左右,想问当局对这类型案件的趋势有甚么看法?另外刚才局长亦有讲到,整体罪案上升主要源于诈骗案增加,当中包括网上诈骗,想问当局如何加强在网上执法,防范网上诈骗案发生?
 
保安局局长:首先就着你刚才所说的两项性罪行,强奸案和非礼案,在强奸案方面,其实大部分案件中受害人与被告都是相识的,在非礼案方面,我们发觉在公共交通地方的非礼案有所上升。就这两种罪类,我们要加强宣传,包括(大家)要好好保护自己,在公共交通工具发现这些情况,无论是目击者或是受害人,应该要立即揭发他(罪犯),让这些人可以被拘捕。
 
  诈骗案方面,刚才提到网上诈骗方面差不多占七成,另外援交、网上情缘、网上求职和投资骗案等亦上升了百分之八十至差不多接近四倍。这些案件,我们除了调查之外,预防亦非常重要。当你受骗之后,若想追回(金钱),亦不是那么容易,特别在网上发生的罪行,由于涉案者未必在香港。所以我们做了很多预防的工作,包括大型的宣传,包括在网上宣传,利用社交媒体宣传。另外我们有反诈骗协调中心,很有效地成功阻止了很多骗案的发生。我在此呼吁任何市民,若怀疑自己受骗,都可以联络反诈骗协调中心,电话是18222。
 
记者:由于早前萧泽颐处长都有提及,立法会选举投票日会动员10 000多个警力,想问当日如果遇到一些投票人士可能配戴一些黄色口罩,或穿上一些印有「香港加油」这些口号的恤衫,或任何物件,警方会如何处理?会不准他们入场,还是叫他们先更换?还是如何?在这方面,警方会否加强执法?另外,想问《立场新闻》方面,刚才你提及《立场新闻》不止第一次去妖魔化。现在是否已掌握证据,即将会有拘捕行动,还是会如何?
 
保安局局长:就你第一个问题,是否入场投票和犯法是两件事。如果有人要进内投票,(票站)入面负责投票的同事会先处理其投票的问题。如果同事发现该人士牵涉一些刑事罪行,我相信会等待他投票后便会处理。至于甚么情况,写甚么字眼,戴甚么口罩,(这些行为)是否犯法,这些我们很难一概而论,并不是(写了)一个字便犯法。究竟事前发生甚么事,社会上有没有人宣传,呼吁他人作出某些行为,当中的情况如何,这些我们不能一概而论。
 
  另外,你提及到《立场新闻》。由于它多番作出一些偏颇、误导、妖魔化执法部门(的报道)。我觉得作为保安局局长,有需要向香港市民说清楚真相。此外,我后来提及有关任何人,正如我刚才所说,我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某一个团体。我是指任何人、任何团体,不论你如何包装,只要你犯法,我们都会尽量寻找证据拘捕你。
 
  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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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在扑灭罪行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