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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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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宣布委任陈仲衡法官和黎婉姫资深大律师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有关任命于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获委任的法官简历如下:
 
陈仲衡法官

  陈仲衡法官于一九六四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七年及一九八八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八八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并于一九八九年至二○○二年期间私人执业。二○○二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及二○一二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黎婉姫资深大律师

  黎婉姫资深大律师于一九五八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年及一九九一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一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二○一六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一九九二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为检察官,于一九九五年晋升为高级检察官。二○一一年及二○一七年分别晋升为律政司副首席政府律师及首席政府律师。二○一九年离开律政司,于同年开始私人执业。二○二○年及二○二一年期间曾数度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自二○二一年十一月起再度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
 
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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