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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尖沙咀指明「受限区域」执行限制与检测宣告及强制检测公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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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昨日(十一月九日)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下称「相关宣告」),自昨日下午七时起限制在尖沙咀指明「受限区域」(即尖沙咀棉登径8号凯誉)内的人士(下称受检人士)须留在其处所并接受强制检测。受检人士须在其处所等候,直至「受限区域」内所有已识别的受检人士完成检测,而相关检测结果亦已获大致确定,方可离开其处所。此外,政府昨日亦发出强制检测公告,任何于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至十一月九日期间曾身处有关大厦内超过两小时的人士,即使在「相关宣告」开始生效时不在「受限区域」内,亦须于十一月十一日或之前接受强制检测。政府今日(十一月十日)上午约七时完成强制检测行动,并正在「受限区域」内进行执法行动,以确认「受限区域」内所有人士已接受强制检测。政府会另行公布正式撤销「相关宣告」的时间。

  自今日上午约七时起,尖沙咀指明「受限区域」内已进行检测的人士如能出示阴性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佩戴手环以证明接受强制检测,可在向订明人员提供个人资料后,经由指定出口离开「受限区域」。

  政府昨日于「受限区域」内设立临时采样站,并要求受检人士在今日凌晨零时前到采样站接受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采集及2019冠状病毒检测。截至今日凌晨零时,约300名居民接受检测,当中没有发现确诊个案。
   
  此外,政府亦在「受限区域」内派员到访约260户,当中约110户在过程中没人应门,包括可能已经接受检疫或隔离的住户,亦有可能部分单位是空置,政府并没有这方面的详细资料,会采取措施跟进。

  政府亦了解有居民早前已于区内的流动采样站或透过其他途径接受检测,故「受限区域」内的人士如在二○二一年十一月七日至九日期间已进行检测,并能出示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相关证明,无须再次接受检测。

  政府重申会严肃执法。如任何人士未能出示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佩戴手环以证明接受强制检测即属违反强制检测公告,可处定额罚款5,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或限制与检测宣告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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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十一月九日)就尖沙咀指明「受限区域」(即尖沙咀棉登径8号凯誉)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及强制检测公告,限制在尖沙咀指明「受限区域」内的人士须留在其处所并接受强制检测。图示工作人员在「受限区域」内为受检人士登记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