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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十一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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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修订条例》)将于十一月七日起生效。根据《修订条例》的新规定,司机如撞到猫只或狗只必须停车。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表示:「近年市民饲养的猫只和狗只数目不断上升,它们遇到交通意外受伤或死亡亦时有发生。《修订条例》生效后,司机如撞到猫只或狗只必须停车,目的是让受伤的猫只和狗只及时获得治理,以加强保障动物福利。当然,司机应该确保在安全情况下停车,以免危及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订明,如有车辆发生意外而导致不在车内的动物受到损害,该车辆的司机必须停车。司机亦须向任何警务人员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包括姓名及地址的个人资料,否则须尽快而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意外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警。现时,「动物」的定义涵盖马、牛、驴、骡、绵羊、猪或山羊,《修订条例》生效后将包括猫和狗。

  如司机在有关意外发生后没有停车,可处第三级罚款 (10,000元)及监禁十二个月;而没有提供个人资料并没有在意外发生后尽快及不迟于二十四小时内报警,则可处以第四级罚款 (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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