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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法官行为谘询委员会于首次会议顺利展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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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担任主席的投诉法官行为谘询委员会(谘询委员会)于九月二十九日召开首次会议。

  是次会议就两宗涉及大量类似投诉且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案件编号FLCC 3419/2019及ESCC 2461/2019)的调查报告进行讨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经考虑专责法官小组拟备的调查报告和谘询委员会给予的意见后,决定有关投诉并不成立。该两宗案件的调查结果已于今日(十月二十九日)上载司法机构网页(www.judiciary.hk/zh/about_us/similar_complaints.html)。

  在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就该两宗不成立的投诉提供意见时,谘询委员会备悉该两宗投诉均涉及有关司法人员偏颇的指称。谘询委员会经详细检视相关事实和情况后,认为投诉并不成立。

  此外,谘询委员会认同有关四宗不获跟进投诉的结论,原因是这些投诉是针对司法决定,又或是未有提出新理据的重覆的投诉。

  在讨论的过程中,谘询委员会备悉针对司法或法定决定的投诉(而非有关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应透过上诉、覆核或其他相关法律程序处理,而不是透过投诉机制处理。至于关乎偏颇的投诉,若相关情况纯粹涉及司法上的错误,而该错误于上诉时获予以纠正,基于以上情况并不构成偏颇。在处理涉及法官及司法人员言论的投诉时,必须一并考虑其在作出有关言论时的前文后理,以衡量是否构成偏颇。另一项相关因素是,理应会受到该偏颇的指称所影响的诉讼方是否认为法官及司法人员存在偏颇,以及有否以偏颇为理由而就相关决定提出上诉。

  谘询委员会强调,在履行司法职能时,法官及司法人员应避免就社会上具争议的议题发表意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指称,使人认为有实际上或观感上的偏颇,并因而可能削弱公众对司法机构公正性的信心。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认为,谘询委员会所作的讨论及给予的意见适切和具有用处。他补充,司法机构会继续向法官及司法人员提供有关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合适培训,尤其是关乎公正及偏颇课题的培训。他期待与谘询委员会紧密合作,以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及在适当情况下改善相关机制。

  因应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引入的两层架构,谘询委员会于八月十六日成立,其职权范围包括:

(a)就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作出监察及提出意见;

(b)就法庭常规/程序中识别导致或可能导致投诉之处,并适切地提出改善建议;及

(c)就改善投诉处理机制提出建议。

  谘询委员会成员包括: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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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举能首席法官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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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瀚法官
(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陈兆恺法官
(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潘兆初法官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关淑馨法官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

郑维志博士

冯柏栋资深大律师

刘燕卿

李焯芬教授
 
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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