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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淘汰欧盟四期及五期柴油商业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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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改善路边空气质素,政府在二○二○年十月推出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特惠资助计划(资助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资助计划推出至今,政府分别收到及批准了多少宗申请;该等申请所涉柴油商业车辆(DCVs)的数目分别占合资格车辆总数的百分比,并按车辆种类及首次登记年份列出分项数字;
 
(二)鉴于在二○○六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DCVs的车主须于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距今不足三个月)或之前完成取消车辆登记的程序,才合资格向资助计划提出申请,政府有何措施提醒该等车主在该期限前完成有关程序及向资助计划提出申请;
 
(三)鉴于有欧盟四期DCVs的车主表示,他们的生意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而大跌,以致他们难以承担购买新车的费用,政府会否延后第(二)项所述期限一年,让该等车主在经营环境改善后才更换车辆;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为进一步改善路边空气质素,政府会否把资助计划扩展至包括欧盟五期DCVs,以鼓励有关车主尽早更换废气排放量低得多的欧盟六期DCVs;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易志明议员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一)政府在二○二○年十月推出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特惠资助计划,截至本年九月,共收到约7 500份申请,其中约7 200份已获批准,分别占总合资格车辆的百分之十九和十八,详情载于附件。
 
(二)就在二○○六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环境保护署已去信截至本年九月底每一位尚未申请特惠资助的有关登记车主,提醒他们须于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按指定要求和程序拆毁其车辆及取消车辆登记,并于取消车辆登记后三个月内向运输署申请特惠资助,逾期申请将不获受理。
 
(三)政府在推出特惠资助计划前曾广泛谘询运输业界、持份者及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的意见。政府亦沿用淘汰欧盟四期以前柴油商业車辆特惠资助计划的安排,把特惠资助金与车主是否购买替代车辆脱钩,让车主可更灵活按其情况选择是否和何时购置替代车辆(包括新车或二手车)。车主最终的选择将视乎他们个人的经济状况和其他相关因素(如经济环境)而定。计划内的特惠资助方案(包括申请资助的限期)和规管柴油车淘汰时间表的法例,均获立法会通过。政府会继续按照已获通过的建议推行特惠资助计划,并继续留意计划的整体执行情况,目前没有计划改变现行的特惠资助方案。
 
(四)欧盟五期柴油商业车辆所排放的氮氧化物,较欧盟四期车辆少百分之四十。再者,这些欧盟五期的车辆现时车龄只约九年或以下,因此政府未有计划为它们订明淘汰时间表。
 
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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