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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恢复二读辩论《2021年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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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恢复二读辩论《2021年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政府在二○二一年七月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后,法案委员会共举行了四次会议,仔细并全面地讨论了《条例草案》的政策目的和具体条文。我在此衷心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张(国钧)议员,很高效和有效地领导委员会顺利完成审议的工作,亦感谢各位委员及法案委员会秘书处和法律顾问的参与和努力,尤其是很多立法会议员,包括李(慧琼)议员和周(浩鼎)议员等,从专业的角度给予我们很多很好的意见,以及曾经向法案委员会表达宝贵意见的团体及人士。
 
  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规管制度自二○一九年十月正式生效后,财务汇报局(财汇局)已负起就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进行查察、调查及纪律处分,并监督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履行有关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职能。
 
  政府在推展二○一九年改革时已表明,我们会以循序渐进的模式推行改革,提升规管制度的独立性。现时,不少地区已赋予负责监督会计专业的独立规管机构更大权力,以确保专业会计服务得到充分规管。财汇局的规管工作成效理想,我们有条件按计划进一步提升香港会计专业规管制度的独立性,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商业枢纽的地位,帮助专业的长远发展。
 
  《条例草案》旨在将主要规管权力由公会转移至财汇局,包括发出会计师执业证书;为执业单位及本地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注册;就执业单位进行查察、调查和纪律处分;以及就会计师执行调查和纪律处分职能。改革后,公会将继续担当会计专业组织的角色,负责会计师注册和有关专业资格及培训的职能,并就会计师设定专业标准和持续专业发展的要求。公会这些职能将受财汇局独立监督。
 
  主席,法案委员会委员在审议过程中提出不少宝贵意见,当中有委员提出,随着财汇局在新制度下的职能扩大,日后该局除了履行独立的规管职能外,对会计专业的行业发展应有更明确的角色及影响力。政府会与财汇局检视如何增强财汇局在支持业界发展方面的工作,包括培训更多专业人才、强化持续专业进修等方面,以配合业界未来的发展趋势。因应委员在支持业界发展这方面及另外一些建议,以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见和政府内部检视,我们提出了若干修正案以优化相关条文,包括财汇局在推动会计专业的行业发展的新职能、财汇局发出指示的权力、发出执业证书及续期的适当人选要求和持续专业发展规定,以及专业方面的不当行为等。有关修正案获法案委员会同意,我会在稍后的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这些修正案,并作出阐述。经修订后的《条例草案》既符合改革的目标,亦令个别条文更为完善。
 
  除上述的修正案外,法案委员会及相关持份者在审议过程中亦就财汇局的财政机制和收费安排、财汇局施加的纪律处分、新制度的过渡安排、新设立的谘询委员会,以及会计业界的运作情况表达意见。我希望在此作出几点说明。
 
  第一,就有关财汇局的财政机制及收费安排方面,正如刚才周议员所提出,建议改革全面实施后,财汇局将取代会计师公会收取发出会计执业证书和为会计师事务所及执业法团注册的申请费用。为协助会计业界适应新规管制度,我们正积极考虑在改革实施首年豁免收取上述申请费用,并计划在其后数年间冻结费用于不高于会计师公会现正收取的相关费用水平。财汇局在执行扩大职能初期,因政府豁免以及冻结申请费用而导致的收支失衡,将运用上轮改革时政府提供的种子资金的余额支付。财汇局将于二○二二年一月一日起按《财务汇报局条例》现有条文就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规管工作而收取的征费,不会受是次建议的改革影响。
 
  我们会在确保财汇局继续严格控制开支及善用资源的同时,亦密切留意财汇局的财政状况,必要时考虑不同方案,包括注入额外资金,以确保该局财政健全,履行其扩大的职能。该局的年度预算须提交财政司司长审批,我们将会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简介预算重点,以监察该局的财政安排。
 
  另一方面是关于财汇局施加的纪律处分。在新制度下,财汇局将会采取相称原则执行其规管工作,对涉及公众投资者重大利益的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施加较严格的规管控制。至于其他执业单位和会计师,有关规管要求和违规罚则会继续与现时《专业会计师条例》所订者相若,当中包括刚才李议员所说的,纪律处分的罚款上限将继续维持于50万元不变。目前,我们没有计划调整有关的纪律处分罚款额上限。另外,根据《条例草案》,财汇局须制订罚款处分的指引,并在宪报刊登有关指引后才实行,过程中业界和相关持份者会有充分机会向财汇局表达意见。
 
  当《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后,我们下一步,即大家关心的过渡安排,将会以附属法例方式制订,包括公会仍在处理的个案的交接安排和其他技术细节。同时,财汇局会就对执业单位和会计师可行使的扩大权力,制订指引和其他行政文件。我们会在过程中与会计界和其他持份者保持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
 
  刚才很多位议员也提到,我们有新设立的谘询委员会,是为了协助财汇局在新制度下就会计、核数和核证等多个范畴执行规管工作,并推动会计专业的发展,所以我们已在《条例草案》中建议成立法定谘询委员会,向财汇局提供意见。法定谘询委员会将由会计业界内人士、服务使用者和其他持份者组成,以确保委员会内有不同相关领域的专才。
 
  有法案委员会委员及持份者反映,业界人士关注有个人或公司使用若干称谓,误导公众人士相信该等个别人士或公司为注册会计师或执业单位,以及关注假冒会计师执业的问题。刚才李议员和张(华峰)议员亦有提出相关的观点,我们已承诺会与各持份者,包括会计业界、相关服务提供者、服务使用者等,探讨改善有关情况的方法。
 
  主席,有效的会计专业规管制度,对商界以至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商业枢纽地位,发挥关键作用。刚才有议员提出,关于该局新的名称应否改为核数师监督委员会,因为今次我们整个构思中,有关核数师的工作只是整个会计业的一部分,而且财汇局的工作亦不只是核数,所以我们现时建议改名为「会计及财务汇报局」,相比只提及核数师的规管更为合适。
 
  正如我刚才所介绍,在推行是次改革时,政府一直与各持份者包括财汇局、会计师公会、主要会计组织、会计专业人士及专业会计服务用家的行业团体,进行广泛沟通。我们在此感谢各位议员表达了很多业界的意见,也感谢刚才各位议员对我们和同事工作的认可。《条例草案》的条文及政府的修正案已回应了各界对新制度的各项关注。我恳请议员支持及予以通过《条例草案》及各项稍后提出的政府修正案,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保障投资大众和公众利益。《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后,我们会着手处理相关的附属法例及过渡工作。待妥善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后,我们会另行以宪报公告指定新制度的生效日期。
 
  很感谢张议员刚才提到今次的过程是一个良性互动,亦体现了我们若愿意一起做事,便能够干成事和做得好,我们会继续努力。多谢主席。
 
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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