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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谈网络欺凌、陈同佳案及记协就警方调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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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十月二十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保安局局长:各位记者朋友,各位香港市民,今日我想跟大家谈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我想说有关无綫电视就其公司客户或艺人受欺凌的事件;第二件事有关陈同佳案;第三件事,我想就记协的指控作一些回应。
 
  第一,就无綫电视已报警,指其广告客户及艺人或职员受到网上的欺凌或攻击,警方现正全面调查。其实在现行的法例下,对于这些欺凌,都受一些法律规管的,包括刑事恐吓或不诚实使用电脑的罪行。当然,我们亦留意究竟这些不当行为,即网上的欺凌行为会否在现时法例下未必能被完全涵盖,有否一些灰色地带,我们会进行检视,如果有,可能考虑是否需要用立法方式将这些灰色地带改善,使其有法可依。另外,法律改革委员会亦正就一些电脑罪行进行全面性的检视,我亦相信它会就这方面亦会作一些检视。
 
  第二,我想说关于陈同佳事件,首先我对于潘妈妈表示非常同情。据我理解,陈同佳自己很希望能够去台湾为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现在整件事是中国台湾当局不愿意让他回去,基于一个政治操弄的原因不容许他回去,整件事在台湾发生,所有证据亦在台湾找到,只要他们容许陈同佳回去,便可以解决整件事情。其实我想说,台湾是中国不可分裂的一部分,就算做任何政治操控,都不能改变台湾属于中国一部分的事实,所以我希望中国台湾当局摒弃这些政治操弄,拿出人性、公义,容许陈同佳回去就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亦很希望潘妈妈与我们一起,与全香港市民一起希望中国台湾当局拿出勇气,拿出人性,容许陈同佳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第三,我想说有关记者协会(香港记者协会)。就着他们二○一九年就27宗案件向监警会(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作出投诉,后来监警会将相关投诉交给警方调查。在我们收到的文件当中,有这27个投诉的一些故事内容,但并没有投诉人的资料或联络方法。其实在过去两年,我们超过30次要求记者协会将我们的联络方法交给投诉人,又或者这些投诉人愿意的话,就将他们的资料交给我们,让我们联络,从而可以进行一个公平、公正和透明的调查。很可惜,经过两年,经过30次我们要求记者协会提供,我不知道基于什么原因,他们并没有提供(投诉人资料)。跟着我留意到昨天他们所说的话,记者协会称「所有个案资料全由当事人具名提供,并附以当事人或其他在场记者提供的照片及影像记录」。他们所说的,(资料)是否只提供给记者协会,而后来去监警会投诉的时候并没有提供呢?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说出一个事实,就是我们警方只收到所说的有关指控和一些照片,但我们需要由人去说出来。试问经过两年,30次,是超过30次,他们(记者协会)都不回覆,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不敢去揣测,我相信交给大家去判断事件,多谢各位。
 
记者:既然你说希望潘妈妈和你们一起,哪为何今早你和处长没有应潘太的约?潘太说你和被邀请的官员「无面见佢」,你如何回应?第二,潘太亦说已向保安局申请人身保护,你有没有收到这方面的申请?
 
保安局局长:我想社会要全体齐心,向中国台湾着他们不要再政治操弄,我们要清楚告诉中国台湾,你做什么都改变不了台湾就是中国一部份。你为何要政治操弄,不让一个很想为自己违法负责的人去(中国台湾)呢?当陈同佳去了(中国台湾)之后,我相信我们透过警务协作,一定可以和中国台湾当局提供一些协助。另外,就着任何人,包括潘妈妈,任何人如果认为人身受到威胁,他可以随时跟警方联络,我们会根据机制,根据他所面对的风险来决定是否提供或提供一些什么程度的保护。
 
记者:但是为何不应约?为什么一直不讲原因?
 
保安局局长:当陈同佳去了台湾后,警方就会提供一切协助以解决事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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