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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EV屋苑充电易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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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推动电动车普及化,政府于二○二○年十月推出「EV屋苑充电易资助计划」(资助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资助计划推出以来,政府(i)接获的申请数目及所涉车位总数、(ii)批准的申请数目及所涉资助总额和车位总数,以及(iii)拒绝的申请数目并按拒绝的主要原因列出分项数字;

(二)鉴于资助计划的申请条件之一是停车场所有符合条件的停车位当中,露天停车位的比例须少于六成,但有评论指出,该条件从慎用公帑角度而言并无必要,因为资助计划已订明资助上限(即每个停车位三万元或整个屋苑1,500万元,以较低者为准),政府会否基于公平原则,剔除该项申请条件,使更多屋苑可参与资助计划;及

(三)鉴于环境局局长于今年五月表示,公众对资助计划反应热烈,以致资助计划的承担额已差不多达20亿元拨款额,政府会否尽快完成检视资助计划的成效及政府的财政状况,以决定需否向资助计划额外拨款;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于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推出20亿元「EV屋苑充电易资助计划」(资助计划),资助现有私人楼宇停车场安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就易志明议员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一)市场对资助计划反应热烈,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至二○二一年九月底已收到超过500份申请,涉及十万八千多个停车位。当中,已有180份申请通过审批,涉及逾四万个停车位。

  通过审批的屋苑正陆续招聘工程顾问设计及监督承建商安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由于每个获批屋苑须通过公开招标聘请顾问及承建商进行工程,待有关招标工作完成后,我们将可知道申请所批出的资助额。

  另外,截至二○二一年九月底,环保署共拒绝了六份未能符合资助计划申请条件的申请。

(二)及(三)政府需订立合适的资助框架及清晰的申请条件,以善用资助计划的有限资源。

  由于计划受到市场欢迎,我们现正参考计划推出后所取得的经验和数据,以及各持份者的意见,检讨资助计划的资助框架及申请条件。在有额外资源的情况下,我们会研究如何将更多不同设计和情况的停车场纳入资助计划,以协助更多现有私人屋苑停车场设置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有需要驾驶人士转用电动车,有助低碳转型以配合《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及进一步提升空气质素。
 
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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