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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将在湾仔政府大楼提供全新大型法庭处理社会事件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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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回应有关处理社会事件相关案件的报道,司法机构今日(十月十三日)发表以下声明:
 
  正如二○二一年十月六日发表的《2021年施政报告》附篇,以及二○二一年十月十一日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的文件所述,司法机构正计划在湾仔法院大楼兴建一所可容纳多达50名被告人、100名法律代表,以及100名家属、传媒代表或公众人士的大型法庭,主要用作应付涉及众多被告人的社会事件相关和其他案件。该大型法庭及三个额外法庭和相关设施,会在拟建于加路连山道的新区域法院大楼启用前的过渡期间使用。有关工程预计于二○二二年五月展开,并于二○二三年年中完成。
 
  湾仔法院大楼的新大型法庭,会补足新改建的西九龙法院大楼大型法庭,后者可处理涉及最多达50名被告人、100名法律代表,以及50名家属或公众人士的社会事件相关和其他案件。
 
  在过去的一年半,司法机构一直尽快优先处理急增的社会事件相关案件,同时确保妥善执行司法工作。除了一直透过招聘法官和委任暂委法官,致力增加司法资源外,司法机构亦持续尽量利用11座法院大楼约135个适合用作刑事案件聆讯的法庭,以处理每周约80宗社会事件相关案件的聆讯。
 
  法庭一直积极地管理案件,以确保这些案件能在合理时间内结案。相关措施包括设定紧缩的程序时间表、要求提供申请聆讯延期的理据,除非理据充分,否则不会接纳与讼双方提出聆讯延期的申请,以及要求陈词纲要须于聆讯前提交。此外,合适案件的聆讯一直以延长及弹性开庭时间处理,或在星期六开庭。
 
  上述务实和多管齐下的措施,已证实有效和可行。截至二○二一年七月底,各级法院已接获超过1 900宗社会事件相关案件,当中大约1 400宗或74%已结案。司法机构预期绝大部分于裁判法院处理的案件将于二○二一年年底结案。
 
  司法机构将专注于要在区域法院处理的案件。截至二○二一年七月底,区域法院接到超过300宗刑事案件,当中约250宗案件仍在处理,不少涉及10名或以上的被告人,所需的审讯时间较长,或超过20至30日。对比一般的刑事案件,运作经验显示社会事件相关案件的安排较为复杂,主要因为这些案件当中有不少涉及众多被告人、法律代表、传媒人士和旁听公众,以及大量录像证据。
 
  由于现有适合用作刑事案件聆讯的法庭数目及空间有限,而当中大部分的原先设计是用作处理少于10名被告人的案件,司法机构一直积极采取不同的措施应对这些限制。
 
  除了上述的两个大型法庭,司法机构一直致力提供额外法庭设施,处理社会事件相关案件:
 
(一)扩大湾仔法院大楼10个法庭,以处理案件所涉的被告人数目由最多六人增加到10至12人;
 
(二)于湾仔法院大楼及西九龙法院大楼利用毗连法庭转播法庭程序(「配对法庭」安排),扩大法庭的实际可容纳人数;及
 
(三)重用荃湾法院大楼(由十月四日起)处理区域法院涉及法庭使用者为数不多的案件,以腾出湾仔法院大楼的区域法院法庭处理社会事件相关案件。
 
  司法机构会继续监察情况,以期拟定适合及可行方法扩建法庭设施,应付运作需要。
 
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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