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宣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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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十月八日(星期五)在北角社区会堂举行第四场区议员宣誓仪式,包括荃湾区议会、屯门区议会、元朗区议会、葵青区议会和离岛区议会的区议员,并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作为行政长官授权的监誓人监誓。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解释》),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对不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监誓人会依法办事,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考虑区议员的宣誓是否有效。
宣誓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虚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的行为,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违法行为,监誓人会将个案转介至相关的执法机构。
政府将于举行宣誓仪式后发布宣誓有效的区议员名单。至于令监誓人对其宣誓有效性存疑的区议员,监誓人会按相关法例作出跟进。
完
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