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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在公众地方悬挂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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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国健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的答覆:

问题:

  据悉,去年十月一日国庆日及本年七月一日香港回归周年纪念日的前两天,有一些设于公共屋邨的议员办事处在其门外悬挂国旗,以表祝贺。然而,房屋署基于接获投诉,指令该等办事处将国旗除下。关于在公众地方悬挂国旗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上述的议员办事处原先只打算悬挂国旗两至三天,而且悬挂的国旗没有构成安全问题,房屋署不准该等办事处悬挂国旗的理据为何;

(二)会否制订指引,订明市民可于国家庆典日子前后一段短时间内在指定的公众地方悬挂国旗,以便他们有章可循;及

(三)会否推行措施,鼓励市民于重大节庆日在公众地方悬挂国旗,以示对国家的支持和尊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权威和尊严,亦是市民表达爱国情感、增强国家观念的重要方式。特区政府有责任保障国旗及国徽的正确使用,以维护国旗及国徽的尊严,同时鼓励市民在适当场合使用国旗及其图案,以表达爱国情感。正由立法会审议的《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中,弁言第二条亦订明「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和国徽,并在适宜的场合使用国旗及其图案」。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及房屋局、民政事务局、教育局,以及行政署后,我现综合回答如下:

(一)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一直遵循《国旗及国徽条例》下有关悬挂国旗的规则及相关指引,处理议员或团体于公共租住屋邨范围内悬挂国旗的申请,其中一项重要考虑因素是公众安全,确保在屋邨范围内悬挂的旗帜必须牢固固定,同时没有对住户或邨内途人构成滋扰及危险。

  就提问所提及的事件,根据房委会纪录,房委会曾于二○二一年六月下旬接获有居民表示关注有议员欲于其办事处对出的檐篷上边缘位置悬挂国旗及区旗。由于该位置较近民居,而所设置的旗杆亦确实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因此在基于安全考虑的情况下,房委会办事处职员与议员办事处职员商议并达成共识,将旗帜悬挂在议员办事处门外,而事件最终亦获得妥善处理。

(二)及(三)特区政府一向鼓励市民在适当场合正确使用国旗及其图案,以表达爱国情感。任何人如欲使用国旗或其图案,须确保相关使用符合《国旗及国徽条例》(《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行政长官根据《条例》第3条及第6条所发出的规定,包括有需要时取得相关批准。有关使用国旗或其图案的申请,可向行政署提出,而相关申请的详情已载于政府总部礼宾处网页。

  为增强市民的国家观念和弘扬爱国精神,特区政府已积极推展国旗、国徽和国歌的宣传推广和教育工作,并会透过不同渠道和媒体推广相关信息,例如制作政府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等,向市民简介这些属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背景和相关使用规范,使市民明白如何适当地展示及使用国旗及国徽;而教育学生认识和尊重国旗、国徽和国歌,培养他们的国家观念,亦是学校教育的应有之责。国旗、国徽和国歌的学习内容已藴含于中小学学科课程,以及与德育、公民及国民教育相关的全方位学习活动内。待《条例草案》通过后,教育局会就国旗及国徽教育事宜,包括每日升挂国旗及每周举行升旗仪式等,向学校发出指示,以便学校落实有关要求,让学生加强对国旗及国徽的认识,增强其国家观念和国民身分认同。另外,教育局一直为学校提供相关资源和支援,包括制作不同学与教资源和举办研讨会等活动,支援学界在现有基础上教导学生认识和尊重国旗,以及鼓励教师善用相关资源教导学生。

  市民如希望在公众地方或政府建筑物内展示国旗或区旗,须先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和遵守有关规定及相关法例要求。为增加节日气氛,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处)会在今年国庆日,以先导计划形式,于48个主要由各区民政处管理的地点(大部分为社区中心或社区会堂),示范如何在正确及安全有序的情况下悬挂国旗、区旗和附有其图案的横额及直幡。

  另外,鉴于地区组织希望悬挂节日横额庆祝国庆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民政事务总署与地政总署亦已检视现行安排并制定相关程序,在「路旁展示非商业宣传品管理计划」下,预留地点让地区或社区团体申请展示横额。推行上述两项安排的目的,一方面旨在推动地区或社区团体及市民在尊重国旗、区旗及其图案的前提下,共同庆祝国庆日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这两个重要日子,让市民表达爱国情感;而另一方面亦可确保相关安排在合法、有序及安全(尤其对道路使用者)的情况下进行。如任何市民或团体希望对上述两项安排进一步了解详情,欢迎向各区民政处查询。特区政府亦十分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相关计划,并共同庆贺国家和特区的重要节庆日子。
 
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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