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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欢迎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香港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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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人民政府今日(九月二十四日)宣布将于十月在香港发行不超过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并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发行期限为两年期、三年期及五年期。三年期及五年期的债券属绿色债券。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说:「特区政府欢迎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这是首次有内地市政府在境外发行债券。此举进一步丰富香港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充分体现《十四五规划纲要》支持香港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作为协助内地『走出去』的首要平台,扩大和深化我们的人民币债务市场,加强内地与香港的金融合作,标志香港金融服务业发展迈向另一重要里程。」
 
  「香港与深圳多年来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两地政府在本月初举行的深港高层会晤暨2021年深港合作会议中同意在多个领域继续加强合作,加上中央公布《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所带来的机遇,特区政府期待与深圳市政府共同努力,推动更高水平的港深合作。」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说:「我们欢迎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使用香港的融资平台和专业服务,助力香港债券市场以及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发展。香港是国际投资者配置资产的重要平台,发挥着国际资金进入内地的独特桥梁作用。就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香港发行的债务票据所支付的利息和获得的利润,我们计划豁免征收其利得税。」
 
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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