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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及取消登记名单于九月二十六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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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一年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及取消登记名单将于九月二十六日发表。选举事务处呼吁市民登入「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www.voterinfo.gov.hk)查阅他们的最新登记资料,以及查看是否被纳入取消登记名单内。巿民亦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查询上述资料。如有疑问,请于十月九日或之前通知选举事务处。  

  二○二一年地方选区临时选民登记册载有约四百四十六万七千四百名选民,较去年净增加约四百人。选举事务处收到约八万三千个新选民登记申请和约七十万二千五百个已登记地方选区选民更新资料的申请。此外,约三万八千九百名选民和约四万二千二百名选民的登记分别因离世和经查讯程序后被纳入取消登记名单内,而被删除。功能界别方面,二○二一年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载有约二十一万八千九百名选民,已计算了新登记选民、选民在功能界别之间登记的转换、选民因离世或经查讯程序后被纳入取消登记名单,以及原登记于已删除功能界别的选民等变动。

编制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及取消登记名单

  《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条例》)已于五月三十一日刊宪生效,二○二一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地方选区分界亦于同日落实。根据经《条例》修订的《立法会条例》(第542章),全港分为十个地方选区,分别为香港岛东(包括东区及湾仔区)、香港岛西(包括中西区、南区及离岛区)、九龙东(包括观塘区及黄大仙区东南部)、九龙西(包括油尖旺区及深水埗区)、九龙中(包括九龙城区及黄大仙区西北部)、新界东南(包括西贡区及沙田区东部)、新界北(包括北区及元朗区西北部)、新界西北(包括屯门区及元朗区东南部)、新界西南(包括葵青区及荃湾区)及新界东北(包括大埔区及沙田区西部)。

  选举事务处已按选民的登记住址重新编配其所属的地方选区,选民登入「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可查阅其更新的地方选区。

  《条例》亦修改了28个功能界别的组成和选民资格。为了让登记资格受影响以及新符合登记资格的个人和团体处理其选民登记事宜,选举事务处已在六月一日至七月五日设立特别选民登记安排。在该段期间已提交登记申请的合资格个人和团体,连同继续符合登记资格的现有功能界别选民,将会载列于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说:「另一方面,若个人/团体选民所属的功能界别选民登记资格因《条例》而改变,令其不再符合资格,该个人/团体选民会被纳入取消登记名单。此外,若个人/团体选民原登记于已删除的功能界别,包括区议会(第一)、区议会(第二)和资讯科技界,他们的功能界别选民登记亦随之删除,不会被纳入取消登记名单。」

  发言人今日(九月二十三日)表示:「选举事务处会邮寄登记通知书予新登记选民,确认已完成其选民登记,而更新登记资料的选民,除收到邮寄通知书外,亦会收到短讯或电邮(如有提供)提示其选民登记资料已经更新。」

如提示信要求回覆 选民应尽早回覆

  被纳入取消登记名单的人士,如果收到由选举事务处发出的提示信,并要求回覆,他们应尽早按指示提交回条或补交资料。提示信的信封为米色,并印有「须立刻处理,与投票权攸关」的红色提示,以提醒收信人必须在十月九日或之前回覆,才可以恢复其选民登记。在取得审裁官的批准后,他们会被纳入正式选民登记册。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提醒市民/已登记选民如无提出新登记/更新登记资料的申请,但却收到选举事务处发出有关新登记/更新登记资料的通知书、短讯或电邮,应尽快将通知书退回及联络选举事务处以便跟进。另外,市民如收到由选举事务处发出但寄予并非居于其住址人士的邮件,请将有关信件标注明「无此人」并尽快经香港邮政退回,或将有关信件的照片传送至reoenq@reo.gov.hk,以便选举事务处跟进。

提出法定申索及反对

  任何人如已申请登记为选民,但未能在有关的临时选民登记册内找到其姓名;或发现其资料纪录有误,可亲自前往选举事务处提出申索。另一方面,任何人如认为有某位已登记为选民的人士无资格登记,亦可亲自到选举事务处提出反对。提出申索和反对的法定期间,由九月二十六日(星期日)开始至十月九日(星期六)截止。

  提出申索或反对的指明表格,可于上述申索和反对期间,在选举事务处网站(www.reo.gov.hk/ch/voter/appeal.htm)下载,或在选举事务处(香港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或九龙九龙湾展贸径一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十三楼)及各区民政谘询中心索取。

  发言人说:「选举事务处会为是次申索及反对作出特别安排:位于香港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及九龙九龙湾展贸径一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十三楼的两个办公室,会于申索及反对期间(即九月二十六日(星期日)至十月九日(星期六)),每日(包括星期六、日和公众假期)的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开放,接收市民提交申索或反对申请。按《条例》规定,作为二○二一年的特别安排,所有申索及反对个案均会以书面形式呈交审裁官考虑,而不设聆讯。」

  「此外,在审裁官就申索和反对个案作出裁决后,若申索人、反对人或被反对的人感到不满而希望申请覆核有关裁决,必须亲身于法定限期十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将已填妥的申请表在通常办公时间(即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送达选举上诉登记处,地址为九龙九龙湾展贸径一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十三楼。由于十月二十三日(星期六)并非通常办公时间,因此选举上诉登记处会作出特别安排,于当日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开放,接收申索人、反对人或被反对的人的覆核申请表。」

查阅临时选民登记册及取消登记名单安排

  地方选区临时选民登记册、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以及相关的取消登记名单,将于九月二十六日(星期日)起至十月九日(星期六)为止,放置于上述两个选举事务处的办事处供指定的人士查阅。根据上诉法庭于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颁下的裁决以及于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聆讯颁下的命令[案件号码:CACV 73/2020],传媒(选举事务处采用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的登记用户名单)及政党(即符合要求的政治团体/组织)可于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九日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在该两个选举事务处的办事处查阅上述的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及取消登记名单。至于没有显示个人选民连结资料(即姓名及主要住址)的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及相关的取消登记名单,则会于相同时段和地点提供予公众人士查阅。

  选举事务处将于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九日,每天提供四节查阅时段(每节一小时三十分钟),供合资格机构/人士/公众人士以先到先得方式预约。每名合资格机构/人士/公众人士每天可以预约一节查阅时段。如欲申请查阅上述登记册及取消登记名单,可于明日(九月二十四日)起(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六时)致电2891 4082/2891 2070预约。完成电话初步预约后,选举事务处会提供预约表格供申请人填写,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内填妥并交回表格以落实预约。

其他资料

  有关临时选民登记册的统计资料可于九月二十六日起在选民登记网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查阅。

  选举事务处将于十月二十九日或之前发表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正式选民登记册。
 
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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