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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大学的学校推荐直接录取计划开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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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九月二十三日)宣布,学校推荐直接录取计划(直接录取计划)将于二○二二/二三学年开始推行,开放予将应考二○二二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并于同年九月升读学士学位课程的中六学生参与。
   
  教育局于二○一七年十一月成立学校课程检讨专责小组,整体检视中小学课程。专责小组于二○二○年九月向教育局提交的检讨报告中包含六个方向性建议,当中包括推行全新的直接录取计划,以提高大学收生灵活度。
   
  教育局发言人说:「直接录取计划属于一项让具特殊或多元才华的学生与切合他们潜能的课程互相配对的计划。计划旨在认同一些在特定范畴具有过人才能,而有关才能未必能透过文凭试获全面评核的学生,提供机会让本港大学考虑直接录取。」
   
  首届直接录取计划的提名期为二○二一年十月六日至十二月八日,有意透过计划报读心仪学科的学生须获其就读中学推荐。每间本地中学可推荐两名在个别学科/范畴具有特殊才华及兴趣的学生参与计划。每名获推荐的学生可报读一个参与计划的指定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学士学位课程。
   
  参与直接录取计划的大学将会为所有获推荐的学生安排面试,并于二○二二年文凭试成绩公布前,向成功申请的学生发出「直接录取」通知。
   
  八所教资会资助大学已指定共大约140个公帑资助学士学位课程参与首届直接录取计划,并为个别课程订下不基于文凭试成绩的收生准则。有关直接录取计划的详情及个别参与课程的具体入读要求,已上载至计划网页(www.edb.gov.hk/tc/edu-system/postsecondary/policy-doc/SNDAS/index.html)。
   
  教育局提醒直接录取计划旨在为具有特定过人才能的学生提供多一个升读大学的途径。获推荐参与直接录取计划的学生须与一般中六学生一样,同时循一般途径透过大学联合招生办法报读大学课程,并如期赴考文凭试,以免限制升学机会。
 
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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