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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选举制度后首场选举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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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一年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已顺利举行,今次是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的首场选举,象征着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政治体制踏进一个新的里程,确保特区政权掌握在爱国爱港人士手中,从而推动香港实现良政善治。
   
  政府发言人表示:「在完善选举制度后,新一届选委会涵盖多个界别分组,具有广泛代表性并在政治体制中担当重要角色,除了提名和选出行政长官外,亦负责提名立法会选举候选人和选出40名立法会议员。这个新的宪制职能,有助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的理性互动,以切实提升特区政府的管治效能。新的选举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我们相信在社会大众的支持下,香港定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原则,维持长期繁荣稳定。」
   
  选举选出了364名委员,共有约4 380名投票人投票,投票率接近九成。他们与早前已有效登记的325名当然委员、获有效提名的156名提名委员及603名自动当选的候选人合共组成新一届选委会。任期将由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开始至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完结。
   
  政府发言人续表示:「我们感谢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事务处和所有工作人员的专业付出,令选举在公开、公平和诚实的情况下进行,并顺利实施多项首次采用的优化措施,包括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及特别排队安排等。」
   
  「我们亦感谢政府多个政府部门,包括香港警务处、消防处、民众安全服务队、廉政公署、民政事务总署、政府新闻处、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及律政司,以及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技术谘询委员会提供的全力支援和专业意见,令选举能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发言人续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在三月十一日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授权下,在三月三十日通过经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根据有关修订,选委会增加至1 500人,并由五个界别组成,包括「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基层、劳工和宗教等界」;「立法会议员、地区组织代表等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选委会委员以三种方式产生,包括当然委员、提名产生委员及选举产生委员。
 
2021年9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9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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