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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法院大楼十月重新投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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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九月十六日)公布,位于荃湾大河道70号的荃湾法院大楼由十月四日起重新投入运作。

  司法机构发言人说:「重用的荃湾法院大楼将主要处理区域法院一些法庭使用者为数不多的案件,以腾出湾仔法院大楼的法庭处理社会事件相关案件。」

  重用的荃湾法院大楼共有四个小型法庭,每个法庭可处理涉及最多五名被告人、15名法律代表及约20名公众或传媒旁听人士的案件。其他支援设施包括会见室、证人等候室、供转播法庭程序的法庭延伸部分,以及法律代表专用更衣室。司法机构于二○二○年中开始筹划重用荃湾法院大楼,改装工程预算2,900万元,于今年八月竣工。

  荃湾法院大楼建于七十年代,于荃湾裁判法院二○一六年迁往西九龙法院大楼后关闭,其后一直主要用作司法机构储存法庭档案的设施。

  发言人解释:「社会事件相关案件大幅激增,在法院大楼空间及司法资源方面给司法机构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主要因为这些案件当中有不少涉及众多被告人、法律代表、传媒人士和旁听公众,以及大量录像证据。」

  「司法机构一直透过招聘法官和委任暂委法官,致力增加司法资源,并尽可能利用10座法院大楼的所有130个适合用作刑事案件聆讯的法庭,每周平均处理80宗聆讯,以加快处理社会事件相关案件。」

  「截至二○二一年七月底,各级法院接获超过1 900宗社会事件相关的案件,接近1 400宗案件(约74%)已结案。预期大部分在裁判法院处理的相关案件可于今年年底结案。现时的挑战主要集中在区域法院要处理的社会事件相关案件。截至二○二一年七月底,区域法院接到超过300宗刑事案件,当中约250宗案件仍在处理,不少涉及10名或以上的被告人,所需的审讯时间较长,或超过20至30日。」

  由于现有适合用作刑事案件聆讯的法庭数目及空间有限,且当中大部分的原先设计是用作处理少于10名被告人的案件,司法机构一直采取多项措施,以应对大幅并急速增长的社会事件相关案件:
 
  (一)在现有法庭进行改装工程,增加其可容纳人数—

     (i)在湾仔法院大楼10个法庭处理的案件所涉被告人数目,将由最多六人增加到10至12人;

     (ii)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大型法庭聆讯的案件所涉被告人数目,将由最多12人增加至多达50人,该法庭并可容纳100名法律代表、50名被告人家属或其他公众人士;

  (二)于湾仔法院大楼及西九龙法院大楼利用毗连法庭转播法庭程序(配对法庭安排),扩大法庭的实际可容纳人数;及

  (三)把多于10名被告人的区域法院案件移至西九龙法院大楼处理(包括新改装的大型法庭,该法庭可处理涉及多达50名被告人的案件,并已于九月十四日重开进行聆讯),亦同时顾及西九龙法院大楼也需用作处理各级法院涉及多名被告人的案件。

  然而上述措施,特别是配对法庭安排,会减少湾仔法院大楼内用作处理区域法院其他刑事案件的法庭数目。为协助应对法庭短缺问题,司法机构有急切需要重用荃湾法院大楼,以适时提供额外的法庭设施,提升区域法院可处理社会事件相关及其他刑事案件的数目。

  司法机构会继续监察情况,以期提出适合及可行方法扩建法庭设施,应付上述所需。
 
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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