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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化学武器(公约)条例》及《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管制清单明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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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化学武器(公约)条例(修订附表1)令》及《2021年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修订附表1及2)令》将于明日(九月十七日)生效。两项修订令旨在更新香港的化学武器和战略物品管制清单,以反映部分国际组织和公约就其管制清单的改变,包括受管制的技术和物品,以及管制尺度。
 
  香港的化学武器和战略物品管制清单,跟随了瓦塞纳安排、核供应国集团、导弹科技管制组织、澳洲集团及《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所采纳的管制清单。政府一直适时更新管制清单,以确保香港的管制制度贴近国际标准,这对业界与外地的贸易伙伴和进出口规管当局,在安排进出口贸易及业务方面非常重要。
 
  有关管制清单载列于《化学武器(公约)条例》(第578章)和《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第60G章)的相关附表。

  修订详情已上载至工业贸易署网页(www.stc.tid.gov.hk/cindex.html)。如有查询,可联络该署战略贸易管制科(电话:2398 5587或电邮:stc@tid.gov.hk)。
 
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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