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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网上煽动及号召攻击商业机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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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答覆:
 
问题:
 
  二○一九年「黑暴」后,俗称「蓝丝」、「黄丝」市民政见壁垒分明。时有网民透过网上平台,号召群众集体中伤、污蔑、丑化及抵制敌对阵营商业机构(当中包括:本地最大主流电视台、大型连锁快餐店、零售店、中资民企、国企及银行),损害其商誉。相关电视台广告客户及旗下艺人同被「起底」、杯葛、欺凌,甚至骚扰。亦有网上言论鼓动中资银行存户提取存款并存入海外银行,令其业绩受损。有市民关注,上述现象严重妨碍商业机构公平竞争及正常经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何法例针对下列网上行为:刻意中伤、污蔑、丑化以及呼吁集体抵制商业机构,以图影响商业机构公平竞争及正常经营;哪些政府部门负责执行相关法例;二○一九年至今有否相关的定罪案例;
 
(二)受该等行为针对的商业机构,可向哪些政府部门投诉及求助;政府接获这类投诉及求助后,会怎样处理;及
 
(三)有否研究自二○一九年「黑暴」出现以来,上述行为对商业机构(尤其上市公司)、市场竞争、股票市场运作有何负面影响,以及有否变相助长「黄色经济圈」、深化社会嫌隙、激化中港矛盾,以至危害国家安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可否立即研究及制订对策?
 
答覆:
 
主席:
 
  二○一九年发生的「黑暴」,出现大量鼓吹「港独」及暴力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及国家安全。除了可见的暴力冲突外,更有破坏分子提倡「颜色经济」,以政治立场区分经济行为,中伤、污蔑、丑化及抵制持不同政见的商业机构,「起底」、杯葛、欺凌,甚至骚扰和这些商业机构有关的人。
 
  这种建基于政治立场的手段损害香港经济,制造社会撕裂。香港一直奉行自由市场经济,商业机构素来靠优质服务和品牌吸引顾客,不应以政治立场或颜色区分,并打击持不同政见的商业机构。政府致力巩固香港的制度优势,包括法治及司法独立、自由的贸易和投资制度,以缔造有利营商的环境,促进本港商贸发展。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社会已逐渐回复稳定,企业以至外国商会普遍对本港的营运环境予以肯定。
 
  就议员的提问,现综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民政事务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所提供的资料,一并回覆如下:
 
(一)互联网世界并不是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根据香港现行法例,大部分在现实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任何鼓吹他人犯法或进行网络欺凌,无论有关行为是否发生在互联网上,只要涉及刑事罪行,均受有关法例规管。例如《刑事罪行条例》下的「刑事恐吓」罪、「作出具有煽动意图的行为或发表煽动文字」罪、「处理和管有煽动性刊物」罪及「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以及《盗窃罪条例》下的「勒索」罪等。在网上发布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亦可能会触犯普通法的「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
 
  虽然警方未有就问题中针对商业机构的违法行为备存分类拘捕数字,但过去一年多警方曾因应在网上发布针对一间本地电视台的违法言论的三宗案件共拘捕了六名人士,涉嫌干犯「串谋刑事恐吓」、「煽惑他人犯有意图伤人」、「煽惑他人犯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及「煽惑他人犯刑事毁坏」等罪行。当中一名男子已被落案起诉,其余的案件仍在调查中。
 
(二)如市民或商业机构发现有涉嫌违法行为,应尽快报警求助。执法部门必定本着「有法必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人士。
 
  如有关行为牵涉不当使用个人资料,例如对与商户有关的个人(例如管理层或雇员等)作出「起底」的行为,市民可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署)求助。公署亦已设立热线处理有关「起底」的查询及投诉,并会去信涉事的网站要求移除有关个人资料,有需要时转介警方及律政司跟进。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已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草案》,旨在打击侵犯个人资料私隐的「起底」行为,将「起底」行为订为刑事罪行,同时赋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权力就「起底」案件进行刑事调查和检控,以加强对「起底」个案的执法力度。《条例草案》亦赋予私隐专员法定权力向有能力就「起底」信息采取停止披露行动的人士或团体发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停止或限制披露涉及「起底」内容以减低对有关的当事人及其家人的伤害。相关的法案委员会已完成审议工作,《条例草案》将稍后在立法会恢复二读。
 
  除了向相关政府部门求助外,受害人也可考虑是否就有关行为采取民事法律行动。
 
(三)近年一连串破坏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当中有大量虚假信息,不断肆意抹黑政府,令一些市民对政府或商业机构产生仇恨。政府部门会全力协助对不正确的消息尽快澄清,并使用一切可行的行政和法律途径打击煽动仇恨和暴力的虚假信息。就此,民政事务局局长正研究其他国家和地方应对假新闻、假资讯的处理方法,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就证券市场运作而言,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如任何人披露或散布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而有关资料相当可能会诱使他人在香港购买或售卖某股份,可构成刑事罪行。相关监管机构一直监察证券市场的交易活动,确保不会有异常的交投活动及持仓,以及市场操控的情况。政府和监管机构会继续密切留意及监察市况,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正当权益,及维持香港的金融稳定。
 
  过去两年,香港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双重打击,首先是二○一九年的「黑暴」,然后是新冠病毒疫情,损害了社会的稳定,窒碍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这段经历突显了一个安全稳定的香港的重要性。市民要警惕「颜色经济」只是用「经济」词汇包装的政治运动,分化市民和损害香港的自由经济。香港社会各界要在「一国两制」之下保持我们的核心价值及制度优势,令香港继续安全及稳步向前。
 
  多谢主席。
 
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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