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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防止校园和网络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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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答覆:

问题:
 
  有调查结果显示,香港校园欺凌问题严重,近三成受访学生表示曾遭欺凌,该比例高于内地及台湾地区的相关比例。据报,二○一九年「黑暴」期间,政治入侵校园,各种欺凌问题更是严峻;而在疫情期间,网络欺凌事件亦随着越来越多青少年玩网上游戏而增加。就防止校园和网络欺凌,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一九年一月至今,当局接获有关校园欺凌的求助、投诉及举报宗数分别为何;有否研究该等个案发生的深层原因,并制订应对方案;
 
(二)鉴于有意见认为,教育局对校园欺凌采取的「零容忍」政策流于空谈,因为该局没有强制学校通报欺凌个案、作预防性巡查或制订清晰罚则,该局会否参考内地及台湾地区的做法,加强调查、惩处及通报机制,并加强向教师和学校当局的问责;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海外司法管辖区已把网络欺凌列为刑事罪行,政府会否制定相关法例;如会,详情为何;如否,有何新措施解决网络欺凌,以及防止青少年成为不构成刑事罪行的网络欺凌的受害人?
 
答覆:
 
主席:
 
  学校是一个让学生学会互相照顾、关怀、支持和尊重的地方。维护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让学生愉快学习及成长,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也是教育局及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共同目标。二○一九年社会动乱期间,政治渗入校园,令校园不再平静,更发生较多因为不同立场的欺凌事件,但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社会恢复秩序,校园回复平静,我们应把握机会做好价值观教育,并减少欺凌事件。教育局一向采取「零容忍」政策应对校园欺凌,持续以多管齐下的方式协助学校落实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政策,包括透过学校课程、学与教资源和多元化的学生学习活动,培养学生正面价值观、互相尊重和共融友爱的态度,我们更在去年新增「同理心」及「守法」两项首要培育的价值观。在行政方面,教育局发出指引,要求学校以「全校参与」的模式订定及推行反欺凌策略,当中应包括清晰的「零容忍」立场、举报的渠道与处理步骤,高透明度的监察,以及必须以积极认真的态度跟进每一件欺凌事件。此外,我们持续为教师举办专业发展课程,加强他们预防及处理校园欺凌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就葛珮帆议员的提问,我的回覆如下∶
 
(一)由二○一九年至今教育局接获的校园欺凌投诉个案共41宗,主要涉及言语攻击、网络欺凌及身体/行为暴力。在已完成处理的37宗个案当中,投诉成立或部分成立的有七宗,学校已对涉事教师/学生采取纪律行动,而教育局也对涉及专业失德的教师发出劝喻信/警告信。
 
  每宗欺凌个案都不尽相同,是由多方面的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互相影响而成,包括涉事者的性格、社交技巧和其他人对欺凌的意识和容忍程度等。学校必须全面地评估和审视每一宗个案的独特情况,并制订适切的处理方案。除了立刻处理个案,包括支援涉事学生,以及制止和惩处/训辅欺凌者,向家长交代事件及就完成调查的投诉个案向教育局提交报告外,学校亦应采取预防措施,向学校各持份者清晰表明学校对欺凌「零容忍」的立场,亦应该持续提高他们的反欺凌意识。此外,社会上不同持份者亦须共同努力,营造和谐共融的社会气氛。
 
(二)学校管理层直接管理校园,有责任教育学生、维护校园的和谐,并第一时间处理校内发生的问题。教育局发出的《学校行政手册》和通告,清楚列明学校处理欺凌事件的原则,以及处理程序、方式及跟进工作。同时,学校必须以教育、辅导和保护学生为出发点,处理校园欺凌问题。通报机制方面,任何教职员知悉欺凌个案应向学校管理层或校内负责组别报告。如有较严重事件,例如教师为欺凌者或事件中出现严重暴力或伤亡等,学校必须通知教育局。如涉及怀疑受到虐待的个案,学校应直接谘询社会福利署(社署)。若情况严重,学校便应即时报警求助。
 
  学校的管理层、训辅组、专业人员、家长、教育局及其他政府部门,例如社署及警方,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上从多角度提供协助,分别为欺凌者及被欺凌者提供适切介入、支援、调解、惩处及跟进。政府由二○一八/一九学年起推行小学「一校一社工」政策,并由二○一九/二○学年起于中学实行「一校两社工」的安排,加强学校照顾学生,并有助学校预防及处理欺凌事件。
 
  惩处方面,如校园欺凌事件涉及教师的不当行为或专业失德,教育局会根据《教育条例》严肃跟进,对他们采取适当行动,包括发出劝喻信、警告信或谴责信;如情况严重者,会考虑取消教师的注册。如欺凌事件涉及刑事罪行,警方亦会跟进调查。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人员预防及处理校园欺凌的能力,教育局会加强推动学校互相交流,分享成功经验,并持续透过专业谘询、访校及校本培训活动,因应学校的需要提供适切的支援。此外,教育局现正检视相关措施,并会因应需要优化现行指引及教学资源,与学校携手防止欺凌事件在校园发生。
 
(三)保安局表示,尽管目前香港并无针对网络欺凌的特定刑事罪行,但互联网的世界并非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根据香港现行法例,大部分在现实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任何欺凌活动,无论是发生在网上与否,如果涉及刑事罪行,均受有关法例规管。视乎个别个案的情况,于网上发表不当言论可能触犯不同的罪行,例如刑事恐吓或勒索等。
  
  有鉴于资讯科技、电脑和互联网等均有可能被利用来从事犯罪活动,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辖下的一个小组委员会正就电脑网络罪行这个课题展开研究,找出电脑网络迅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检讨现有法例和其他相关措施,也会探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相关发展,并按探讨结果建议可以作出的法律改革。政府会密切留意法改会研究工作的进展。
 
  另外,教育局积极培养学生运用资讯及通讯科技的能力和态度,为学校提供《香港学生资讯素养》架构及电子学习资源套,并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课程及电子学习资源套,协助学校进行相关的家长教育。我们亦透过与其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合作,举办学生活动及比赛,以提高学生的资讯素养及网络安全意识。
  
  多谢主席。
 
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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