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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欢迎「跨境理财通」正式启动(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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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跨境理财通」)线上启动仪式今日(九月十日)举行,标志着计划的正式启动,让包括香港、澳门和广东省内九市居民可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广东省省长马兴瑞、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为仪式的主礼嘉宾。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跨境理财通』是大湾区金融发展的一项里程碑,是深化并扩大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突显香港在『一国两制』下金融体系的独特优势,有助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促进国家金融发展和市场对外开放。我们衷心感谢中央政府支持,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准备工作,让我们得以落实这项业界期待已久的计划,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家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跨境理财通』是首个专为个人投资者而设的互联互通机制,有利于促进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因此也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项目。」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说:「『跨境理财通』将为大湾区内居民拓宽跨境投资的渠道,增加资产配置的选项,并为金融和相关专业界别开展更广阔的市场和带来庞大商机。这举措将吸引更多国际金融机构立足香港,以拓展内地业务,并进一步强化香港作为资金进出内地重要桥梁的角色,以及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
 
  根据「跨境理财通」的实施细则,经营零售银行或私人银行业务,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注册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的注册机构,可在香港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南向通」(注一)和「北向通」(注二)各设1,500亿元人民币单边总额度和1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者个人额度。「北向通」方面,香港投资者需在一家自选的香港合资格银行开立专属汇款账户,并在其内地伙伴银行开设专属投资账户。计划将涵盖低至中风险及相对简单的理财产品,而在宣传及销售方面,将主要采取「只执行交易」模式,客户主动作出交易指示,银行负责执行并可回应客户查询。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在二○一九年十一月六日第三次会议后,公布支持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内地金融管理部门于二○二○年五月十四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就大湾区的金融发展提出多项具体措施,当中包括「跨境理财通」。三地监管机构于今年二月公布已就跨境理财通监管合作原则等事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注:

(一)「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二)「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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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九月十日)下午出席在政府总部举行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启动仪式并致辞。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九月十日)下午出席在政府总部举行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启动仪式。图示(左起)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尹宗华、林郑月娥、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雷添良在启动仪式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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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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