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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及声音广播牌照中期检讨公众谘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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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今日(九月十日)宣布,就奇妙电视有限公司(奇妙电视)、香港电视娱乐有限公司(香港电视娱乐)及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线)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免费电视)牌照;以及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商业电台)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新城电台)的声音广播牌照展开中期检讨公众谘询。通讯局欢迎公众人士就奇妙电视、香港电视娱乐、无线、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的服务提出意见,以便评估有关机构的表现。

  香港电视娱乐、无线及奇妙电视的免费电视牌照有效期为12年,分别是二○一五年四月一日至二○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及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至二○二八年五月三十日。商业电台和新城电台的声音广播牌照有效期为12年,由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至二○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根据有关的法例规定及牌照条件,上述牌照在12年有效期内,于第六年(即二○二一至二○二二年期间)须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检讨。由于有关牌照的检讨时间相近,为更有效处理相关的检讨工作,通讯局决定就上述的免费电视及声音广播牌照进行综合中期检讨。通讯局会按照一贯做法,评估持牌机构在遵守有关的法例规定及牌照条件方面的表现,并在考虑公众的意见后制订建议,然后把有关建议提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议。

  公众谘询为期两个月,至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结束。公众人士如欲提交意见,可电邮至consultation-midterm2021@ofca.gov.hk、传真至2507 2219或邮寄至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经办人:牌照管理组22;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0楼)。同时,通讯局已委托独立顾问公司(注)进行意见调查,就本地三家免费电视持牌机构及两家声音广播持牌机构提供的服务收集公众意见。此外,通讯局将于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举办网上公众谘询会,听取公众对有关持牌机构的服务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有关网上公众谘询会的报名事宜及持牌机构的服务资料,请浏览通讯局网站:www.coms-auth.hk/tc/policies_regulations/consultations/inprogress/review_of_tv_and_sound_broadcasting_licences/index.html

注:通讯局委托尼尔森(香港)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调查,有关访问工作预计于二○二一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间进行。
 
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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