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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改善的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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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恒镔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答覆︰
 
问题:

  有的士业内人士指出,近年的士生意受经济不景,以及猖獗的非法出租私家车载客取酬(非法载客)活动双重打击,令的士司机收入下降,服务质素亦每况愈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大部分的士司机在仪表板上放置多部手机,以使用多个网约车应用程式,政府会否规定该等应用程式只可向正在停车等候或没有载客的的士发放召唤的士信息,以免的士司机驾驶时分心,从而减少交通意外;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重新研究推行优质的士服务计划,以便透过由持牌的士组成车队、采用新款及配备较佳的车辆,以及改善司机待遇及培训等方法提升的士服务质素,让愿意支付较高车资的市民得以选用较高质和安全的的士服务;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加快提高非法载客罚则的立法工作,并推出加强打击该等活动的新措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恒镔议员提问的各部分,我现在回覆如下:
 
  政府一直非常关注道路安全,透过法例规管以保障道路使用者,亦通过教育和宣传,向驾驶者宣扬专注驾驶。现时,如果驾驶者在驾驶时因操控流动电话或其他智能设备而影响驾驶,不论是否酿成交通意外,该驾驶者可能已触犯有关「危险驾驶」或「不小心驾驶」的罪行。此外,任何驾驶者在车辆移动时,手持或将流动电话放置于头与肩膀之间使用,即属违法。《道路使用者守则》亦已清楚向驾驶者发出指引,在驾驶车辆时应尽量避免使用流动电话或其他智能设备,保持专注驾驶。

  政府知悉社会关注驾驶者,特别是的士司机,驾驶时在仪表板上摆放多部流动电话的情况,亦理解驾驶者或有实际的需要使用流动电话等装置,例如获取导航、实时交通及泊车位等资讯。就是否进一步规管行车时使用或放置流动电话等装置,先决的考虑是道路安全,亦须兼顾实际需要。运输署正进行研究,会因应流动电话及车辆设备的科技发展及使用习惯的改变,循规管驾驶者摆放流动电话装置的数量及位置,以及使用装置的模式和用途等方向作考虑。运输署正参考其他地区的相关法律和做法、观察驾驶者在车厢内使用流动电话等装置的情况,以及考虑如限制行车时在仪表板上摆放流动电话的数目后,驾驶者会否在同一部电话同时使用多个应用程式等因素。待拟订具体建议后,政府会适时谘询持份者。

  政府一向认同透过专业车队管理,集中管理的士服务质素的大方向。我们了解现时有部分的士营办商以车队形式经营的士服务,提供车厢较宽敞的车辆型号为乘客提供服务和选择,车厢内亦配备免费流动网络、电子支付系统等装置;并提供不同渠道让乘客反映意见及作出投诉,以便监察司机的表现。此外,部分的士营办商已加强司机职前培训,并会对涉及不当驾驶行为或服务态度欠佳的司机作出训示或提供训练。运输署亦联同「的士服务质素委员会」举办的士服务嘉许计划,表扬优秀的的士司机及的士服务管理团队,持续提升的士行业的专业形象。政府亦正仔细研究如何透过车队管理为乘客提供更优质的士服务的不同方案。在制定方案时,我们会考虑早前法案委员会、公众及的士业界对《专营的士服务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意见。

  政府曾于二○一九年五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目的是引进专营的士服务,以回应社会上对服务质素较佳和具备「网约」特色的个人化点对点公共交通服务的诉求。然而,有关法案委员会于二○二○年六月决定终止审议《条例草案》的工作。因应当时的经济情况和法案委员会的意见,政府认为当时并非引进专营的士的合适时机,并于二○二○年十一月撤回《条例草案》。政府会因应社会意见和相关情况,检视有关专营的士的建议和未来路向。

  政府一直通过执法、教育及宣传,打击非法出租汽车或取酬载客。

  警方透过收集情报及对接获的投诉个案展开调查和跟进,密切监察有关违法情况,若发现有足够证据,会采取适当行动。为加强阻吓力,以及对乘客和道路使用者安全的保障,运输署已检讨有关罪行的罚则,就提高罚款及延长暂时吊销车辆牌照和扣押车辆的期限的建议作谘询。有关的修订法例工作现正进行,政府会适时提交予立法会审议。

  此外,运输署亦已采取多项措施,提高公众对合法出租汽车服务的认识;并鼓励市民在出发前向服务营办商查询,或使用运输署网上系统查证汽车的许可证。

  多谢主席。
 
2021年9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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