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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新界北部的水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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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贤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月,新界北部多处在连场暴雨期间出现严重水浸。有当区居民指出,近年区内有多项发展项目和基建工程项目进行,削弱了区内的排洪能力,加上有人占用政府土地进行的违例工程堵塞了渠道,令过去甚少出现水浸的地点亦遭遇严重水浸,导致区内居民、农户及猪场经营者蒙受重大的财物损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政府接获有人非法占用新界北部政府土地进行违例工程的举报宗数;政府就该等个案(i)采取执管行动的程序和(ii)提出检控的宗数,以及被定罪人士一般和最高的判罚为何;有何新措施遏止该等行为;

(二)过去五年,每月政府接获多少宗新界北部居民就水浸作出的求助及投诉;该等个案中,居民报称的财物损失总额,以及政府向他们提供了什么援助;

(三)哪些政府部门负责审核规划中的发展项目和基建工程项目在进行期间会否影响周遭的排洪能力,以及有关审核工作程序为何;

(四)政府会否(i)就新界北部的发展规划及排洪能力进行全面研究、(ii)制订全面改善区内排洪能力的措施,以及(iii)设立专责部门或跨部门工作小组执行有关措施,以解决新界北部水浸问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新界北部的多个猪场于短短一个月内经历多次严重水浸,令经营者损失惨重,渔农自然护理署有否向他们提供即时的援助,并协助受灾猪场尽快复修及加强防洪设施?

答覆:

主席:

  本港近月受连场暴雨影响,降雨大多集中于新界北区,导致北区多处出现水浸。根据香港天文台纪录,截至八月底,本年已发出九次新界北部水浸特别报告,比每年平均约五次为多,个别地区的降雨量更达到黑色暴雨水平。

  ​新界乡郊地区的排水设施,包括天然河溪、人工渠道及管道,由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私人业主各自负责保养。政府相关部门会定期检查及清理辖下的排水渠道,更会于雨季前加强巡查及清理,以确保渠道畅通,减低水浸风险。政府更透过媒体及派发小册子,向市民传达保持河道及渠道畅通对减低水浸风险至为重要的信息,并提醒私人业主在雨季前妥善检查及维修他们的排水设施。

  就何议员提问的五个部分,经谘询渠务署、规划署、地政总署、屋宇署、民政事务总署和渔农自然护理署,现回覆如下:

(一)地政总署接到不合法占用政府土地或违反土地契约的举报或投诉后,会派员实地视察。如发现有不合法占用政府土地的情况,会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28章)第6(1)条采取土地管制行动,包括在现场张贴法定通知,饬令占用人在该通知指明的日期前,停止不合法占用相关土地。如不合法占用的情况在指定限期后持续,地政总署会采取进一步的土地管制行动,包括在证据足够情况下向占用人提出刑事检控。一经定罪,首次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以及就违反法定通知的每一日另处罚款五万元;其后每次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以及就违反法定通知的每一日另处罚款10万元。过去五年,地政总署就新界北区不合法占用政府土地共提出六宗检控个案,当中五宗被定罪,所有被定罪者均被判罚款,最高罚款额约为九万五千元。

  如发现在私人土地有违反契约条件的情况,例如在私人农地上未经批准搭建违契构筑物,地政总署会发出警告信,要求业主在指定时限内纠正违契情况。如业主没有在限期前纠正,有关警告信会被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俗称「钉契」)。假如违契情况严重,地政总署可以重收涉事地段。过去五年,地政总署就新界北区将381封警告信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以及重收14幅私人地段。

  为了更有效处理不合法占用政府土地和私人农地上违契构筑物个案,地政总署于二○一九年中成立特别行动专责组,负责重点处理严重个案。政府会不时检讨执管行动的成效,并会加强地区宣传,以遏止相关违规行为。

  此外,倘若发现违例发展,规划署会根据《城市规划条例》(第131章)向相关人士发出通知书,要求中止违例发展。如未能履行通知书的规定,即属违法,规划署会作进一步执管及检控行动。首次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万元,而在通知书指明期限过后未有遵从规定的时间,则每一日另处罚款五万元。其后每次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100万元,每一日另处罚款10万元。过去五年,规划署就新界北区的违规填土,已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及停止发展通知书的个案共有143宗,恢复原状通知书个案有133宗,而检控个案有42宗,当中41宗被定罪。所有被定罪者均被判罚款,每宗个案的罚款由约9,000元至100万元不等。

(二)过去五年,渠务署接获在新界北区的水浸个案数字如下:
 
月份/年份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截至八月)
一月至四月
五月 1
六月 2 3 1
七月 3 1
八月 4 7 2 14
九月 2
十月至十二月
总数 9 9 0 6 16

  ​当接获水浸报告,不论涉及私人或政府土地,渠务署均会派人员到场提供紧急支援,协助清理淤塞的渠道及疏导积水。

  如有关渠道属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相关的民政事务处管辖范围,民政事务处亦会适时进行清理渠道或维修工作,并在可行情况下进行渠道改善工程。有需要时,会转介个案予其他相关部门(如渠务署、地政总署、路政署等)跟进。此外,受影响巿民可以透过相关的民政事务处申请华人慈善基金,获发放的援助金额由3,000元至5,000元不等。惟北区民政事务处并无居民报称的财物损失的资料。

(三)在基建工程及发展项目的规划上,政府各部门会就不同范畴进行审批,包括审视并确保排水设施符合相关的设计标准或规定,以减低水浸风险。

  在规划方面,如发展项目需要取得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批准,项目倡议人亦必须向渠务署提交排水影响评估。如工程计划会影响排水情况,项目倡议人必须采取缓解措施,确保有关地区的水浸风险不会增加。

  在私人发展项目方面,根据《建筑物(卫生设备标准、水管装置、排水工程及厕所)规例》(第123I章)(《规例》),私人发展项目必须设置所需的排水渠管及渠道,以排放其范围内的地面水。负责私人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会按照《规例》的要求,设计有关项目的排水系统,并拟备及提交有关排水系统图则予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审批。在审批时,屋宇署会征询渠务署,就该等排水渠接驳至公共排水系统的意見。

  在新界小型屋宇/丁屋发展方面,申请人须符合地政总署的批建条款,包括排水系统设施要求。在审批时,地政总署会征询渠务署就相关排水系统设施提供技术意見。

(四)政府一直关注及致力改善水浸问题。为妥善应对大雨带来的水浸威胁,政府于一九八九年成立渠务署,其中一项专责范畴是处理防洪工作。为有系统地审视新界北部的雨水排放设施是否足够及其效能,渠务署于一九九九年完成了新界北雨水排放整体计划研究。建议的雨水排放改善措施已相继实施及完成,例如深圳河、梧桐河、双鱼河等的主要河道治理工程,以及为低洼乡村落实了乡村防洪计划。

  因应完成雨水排放整体计划研究后的新发展、更新的土地用途规划,以及气候变化等情况,渠务署在二○一一年完成元朗及北区雨水排放整体计划检讨研究。该研究的范围涵盖过往有水浸纪录的乡村,及评估其雨水排放系统的情况。经该检讨研究后,渠务署制定了新的雨水排放改善措施,以符合所需的防洪标准及配合未来发展,并根据水浸的性质、地点、后果和严重性,以及土地需求等情况,适当地组合拟议的改善措施。

  现时,渠务署于新界北部正进行118CD号工程计划「新界北部雨水排放系统改善计划-B部分(余下工程)」,预计于二○二二年完成。此外,渠务署亦正规划及设计165CD号工程计划「北区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及173CD号工程计划「打鼓岭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以进一步提升该区的排水能力。

  此外,北区民政事务处会透过小型工程计划建造和协助管理乡村排水管及渠道,并为村内的排水管和天然河道进行保养和改善工程。北区民政事务处一直按实际情况,因应拨款、资源和土地等因素,为乡村进行小型排水系统改善和维修工程。

(五)就暴雨后打鼓岭猪场出现水浸事故,渔农自然护理署早前接获农场负责人求助后,已派员到场提供适切协助,现正处理有关猪农低息农业贷款及紧急救援基金的申请,以协助农场早日恢复生产。渠务署亦正在受影响地点进行排水修复工程。
 
2021年9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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