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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处理废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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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有不少在乡郊地区的废物回收场堆放大量被弃置的废轮胎,造成环境及卫生问题。另一方面,政府未有制订废轮胎的处理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丢弃的废轮胎当中,(i)在本地回收再造、(ii)由食物环境卫生署及其外判服务承办商分别弃置于堆填区,以及(iii)出口作循环再造的废轮胎的数量及百分比分别为何;

(二)是否知悉现时在本港由废轮胎循环再造而成的产品的种类及应用情况;过去三年,每年该等产品的产量和本地使用量分别为何;

(三)鉴于据报有本地大学研发出新技术,可把大量在本港产生的废轮胎再造成铺设道路路面物料,政府会否考虑采用有关物料铺设道路路面;

(四)鉴于二○一三年发表的《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13-2022》所载行动时间表显示,政府会在二○一六至二○一八年间研究应否把其他废物(包括轮胎)纳入生产者责任计划,有关研究的结果为何;及

(五)有何措施推动各持份者回收及循环再造废轮胎,以减少弃置在堆填区的废轮胎数量,并配合推行废轮胎纳入生产者责任计划的政策?

答覆:

主席:

(一)及(二)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由政府部门处理并送往堆填区的废轮胎统计数字表列如下。
 
年份 由政府部门处理并送往堆填区的
废轮胎数量 (公吨)
占弃置于堆填区废轮胎的
百分比 (%)
二○一七 4 500 17
二○一八 3 600 15
二○一九 3 400 15
注:二○二○年的相关数字仍在编制中。政府并没有分项统计由食物环境卫生署及其外判服务承办商处理并送往堆填区的废轮胎数字。
 
  有关本地回收再造废轮胎的统计数字,主要是根据环境保护署按年进行「废物回收再造业调查」的结果编制。本地回收再造废轮胎包括再用、翻新、循环再造的汽车轮胎,以及在本地翻新的飞机轮胎。有关本地回收及出口作循环再造的废轮胎统计数字表列如下。
 
 
年份
废轮胎回收
本地回收再造量
(公吨)
出口作循环再造量
(公吨)
回收率
(%)
二○一七 9 200 100 26
二○一八 5 800 100 20
二○一九 6 500 100 23
注:二○二○年的相关数字仍在编制中。

  根据二○一九年的调查结果,本地回收再造的废轮胎中,大约有八成作翻新重用,余下的两成会被打碎成原料再制成橡胶粉及铺路砖等。

(三)路政署于二○一八年开始与香港理工大学共同研究将废轮胎物料加入传统沥青铺路物料内不同结构层的可行性,包括磨耗层、承重层和基层。因应研究结果,路政署已于今年八月展开实地试验,测试其用作铺设道路的成效。路政署一直致力开发并研究环保铺路物料的可能性,对各种物料的使用持开放态度,任何可行及合乎经济效益的物料,均会予以考虑。

(四)及(五)在考虑为某类产品引入生产者责任计划时,我们会评估其需要性、回收再造情况及出路以及相较其他产品的优次。我们不时检视不同产品的情况,而经全盘考量后,我们在二○一八年实施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而现阶段则聚焦于为塑胶饮料容器引入生产者责任计划。虽然现时并未有轮胎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据我们了解市场上已有废轮胎回收商计划进一步扩充其产能,足以回收处理全港的废轮胎。我们会继续留意有关回收市场的发展,并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和支援废轮胎的回收再造。相关措施包括政府于二○一五年十月推出的10亿元回收基金,以协助回收业界可持续发展,并提高作业能力和效率。我们亦于二○二一年四月向回收基金增拨10亿元,延长基金申请期至二○二七年,应对本地和境外市场的最新需求和实现再工业化。

  另外,政府在屯门环保园,以回收业界可负担的租金,向租户提供长期土地,以及海陆运输接驳、水电供应、污水渠和通讯系统等基建。租户亦可使用环保园内如道路、海傍码头标准泊位、磅桥、行政大楼内的会议室、演讲室及会议厅等共用设施,以减轻租户的基建开支,鼓励他们投资更先进的技术及处理工序。现时在环保园内有一间废轮胎循环再造公司,该公司亦在二○二一年获回收基金资助约800万元,购买废轮胎撕碎、金属丝分离、橡胶破碎及纤维分离设备,将废轮胎制成橡胶粉、金属丝、铺路砖及橡胶垫,以提高其作业效率和升级转型。另外,回收基金亦有资助其他两间本地废轮胎回收商的营运及作业,三项资助的总金额合共约1,060万元。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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