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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委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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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一日)宣布,再度委任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和余黎青萍为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成员,任命由二○二一年九月四日开始,为期两年。
 
  上述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监警会条例》)(第604章)第5条作出。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我很感谢监警会的不懈努力和宝贵贡献,致力确保香港享有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两层投诉警察制度。我有信心监警会会继续积极发挥其独立的法定监察职能, 确保市民的投诉获得公平公正处理。」

  邓炳强表示,政府会继续全力支持监警会履行其法定监察职能,令香港公平公正的投诉警察制度得以有效运作,进一步巩固市民的信心。
 
  监警会根据《监警会条例》成立,该会为独立法定组织,负责监察和覆检投诉警队成员个案的调查工作。《监警会条例》对监警会的职能和权力,以及两层投诉警察制度赋予法定基础。警方亦必须根据条例履行其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提出的要求。监警会现时有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及20名非官方成员。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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