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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计划今日向第二批市民发放第一期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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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已于今日(九月一日)经四间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向约81万名在七月十八日或之后完成电子登记或在登记期内(即七月四日至八月十四日)递交书面表格的合资格市民发放第一期2,000元消费券,这些市民会在今日内陆续收到相关的手机短讯或应用程式推送通知。
   
  连同已于八月一日获发放第一期消费券的约550万市民,政府合共向约630万名市民发放第一期消费券。     
   
  选择以支付宝香港、Tap & Go「拍住赏」或WeChat Pay HK领取消费券的市民,其2,000元消费券已直接存入其指定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有关金额会独立于帐户内原有的电子钱包,市民在付款时只需开启应用程式选择是否使用消费券,然后如常付款。
   
  市民如选择了以八达通领取消费券,则可到设于港铁站、轻铁客务中心、指定码头及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领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级市场、八达通服务站或透过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式,在今日起计的三个月内拍卡领取该2,000元消费券,有关金额将与八达通卡内原有的储值额合并。市民可如常使用八达通卡付款,若有关付款属消费券适用范围的项目,会被自动计入「合资格消费」总额,即已自动使用消费券。
   
  消费券的适用范围广泛,一般来说,适用于接受四个指定储值支付工具作付款方式的本地零售、餐饮和服务业商户的实体及网上店铺,例如零售店、街市摊档、百货公司、超级市场、便利店、餐厅、快餐店、咖啡店、娱乐设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等。然而,消费券并不适用于以下交易类别:
 
  • 政府收费(例如税款、罚款、牌照费、隧道费、停车咪表)
  • 公用事业收费(即水、电、煤气)
  • 公共机构收费(例如医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房屋协会)
  • 教育开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课程的中小学,以及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学收费)
  • 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例如保险)
  •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组织)
  • 直接向非本地商户购物(包括于本地透过非本地网上平台购物)
  • 个人对个人(P2P)支付
  • 兑换现金

  发言人重申,只要商户接受消费券计划下的四款储值支付工具的任何一款作付款方式,便不能拒绝消费者透过该工具使用消费券,亦不容许额外收费。
   
  市民如欲查询消费券的使用方法、已发放的消费券金额、未使用/未领取的消费券余额和到期日等资料,可浏览相关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的应用程式和网站,或致电以下查询热线:
   
  支付宝香港: 2245 3201
  八达通: 2969 5500
  Tap & Go「拍住赏」: 2888 0000
  WeChat Pay HK: 3929 1666
   
  在登记期内已完成电子登记或递交书面表格的市民,如未收到登记结果的短讯通知,可透过热线18 5000的语音系统查询其登记的情况。此外,政府正处理市民按八月十五日公布的特别安排在八月十六至三十一日递交的重新登记,以及小部分在登记期内递交,但因不同原因需较长时间审核的登记,这批登记人的资格被核实后,会于十月一日获发第一期消费券。
   
  政府发言人再次提醒市民,政府及其委聘的承办商只会透过特定电话号码向登记人发出与消费券计划相关的短讯通知及与登记人联络,更不会要求登记人透过电话提供个人资料。有关特定电话号码载于消费券计划网站(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市民要提防钓鱼电邮及网上骗局和电话骗局。
   
  市民如对计划有任何疑问,可浏览计划网站或致电热线18 5000查询。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9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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