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卫生局局长《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记者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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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传媒朋友、各位市民。今日我向大家介绍政府当局计划就《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提出的修订。一方面向大家报告进度,另一方面介绍一些提出的修订,今早在行政会议作出讨论并通过。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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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修订《条例草案》的初心就是要解决本港医生人手严重短缺的问题。香港目前每1 000名人口有两名医生,人均医生比例远远落后于其他先进经济体如新加坡、日本、美国、英国和澳洲。根据食物及卫生局早前发表的《医疗人力推算2020》结果显示,医生人手由目前到长期均会持续短缺。到二○三○年及二○四○年,分别会短缺1 610名和1 949名医生。公营医疗医生人手短缺尤其严重。根据《医疗人力推算2020》,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和卫生署在二○二○年分别欠缺660名和49名专科医生和准专科医生;而在二○三○年及二○四○年的医生短缺情况将进一步恶化,而《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正正是要解决这问题。
为应对香港整体医生人手不足的情况,行政会议在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的会议上,同意当局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藉以开辟新途径,称为「特别注册」,以吸引非本地培训医生回港执业。
政府其后于六月二日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立法会其后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有关法案。法案委员会至今已召开三次会议,进度良好。
法案委员会的大部分委员,以及我们向不同人士解说《条例草案》时,特别病人组织均认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要求会限制可循新途径引入的非本地培训医生人数,亦会令具备专业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将被置诸门外,与吸引人才的大方针背道而驰。法案委员会的主流意见是,《条例草案》所建议的特别注册制度过于严格,以致对于解决香港医生人手严重短缺问题的效用成疑,恐怕未能协助提升公营医疗服务的质素。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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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感谢法案委员会委员对《条例草案》提出的宝贵意见。经通盘考虑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同意我们就《条例草案》提出以下三项主要建议修订,希望网罗更多合资格非本地培训医生,特别是专科医生,藉着特别注册的新途径来港服务:
第一,放宽合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方可申请特别注册以在香港执业的要求,以涵盖持有认可医学资格及专科资格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医生。
第二,容许持有认可医学资格但尚未在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实习,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本地培训医科毕业生在香港参加执业资格试。
第三,为具备专科资格的有限度注册医生提供衔接安排,以加入特别注册制度。
接下来我会就以上三项建议逐一解说。
就调整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要求方面,有法案委员会成员认为应放宽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要求,甚至有委员认为应完全删除有关要求,以容许公营机构聘用任何合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为特别注册医生。在考虑到要吸引更多合资格人士回港,特别是专科医生,同时维持医生水平的情况下,我们建议让持有认可医学资格及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医专)认可或颁授的专科资格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亦可申请特别注册。
今次调整我们主要考虑到现时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最缺乏专科医生,引入已获医专认可或颁授专科资格的非本地培训专科医生有助增加公营医疗系统的专科医生数目。此外,这些非本地培训专科医生可协助培训本地专科医生,支援专科培训。
第二项修订是让未有在外地经历实习而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本地培训医科毕业生直接在香港参加执业资格试。政府理解有部分港人在香港以外地方,例如我早前去过的澳洲,就读医科后未能在当地取得实习岗位,因而未能返港参加执业资格试,无法取得正式注册。我们建议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本地培训医科毕业生只要持有认可医学资格,不论是否已完成实习,均可在香港参加执业资格试,并随后可以在港进行实习。
由于医管局会为这些医科毕业生提供涉及投入公共资源的在职培训,因此我们认为应只容许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本地培训医科毕业生,在未有进行实习的情况下,参加执业资格试。
在通过执业资格试,并完成一年的评核期(即实习期)后,有关非本地培训医科毕业生可申请特别注册。申请成为特别注册医生后,有关人士可以在港接受专科培训。如其他特别注册医生一样,取得专科医生资格后,在公营医疗机构工作至少五年,并获雇用机构确认在服务期间,其担任医生的服务属令人满意及称职,便可申请正式注册。这个方案让非本地培训医科毕业生可在港参加执业资格试,从而衔接至特别注册的途径,在公营医疗系统服务,最终可取得正式注册。
尽管医管局将会为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本地培训的医科毕业生提供实习职位,这不会影响政府早前的承诺:医管局会提供足够职位聘请所有合资格的本地医科毕业生,并为他们提供专科培训机会。政府亦会邀请医管局及医专共同跟进各项专科培训事宜,并会适时按需要投放额外资源以支援专科培训。
第三,让持有专科资格的有限度注册医生可衔接至特别注册的途径。有立法会议员认为不应只考虑非本地培训医生是否持有认可医学资格,其正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水平及过往的工作经验或成就亦应一并考虑。然而,我们难以要求特别注册委员会逐一审视申请人工作机构的水平及其工作经验,亦无法订出一套客观准则供准备前往外地就读医科的学生及其家长参考。实际操作上,如要为每一个案逐一审视,所需的时间亦可能较长,影响计划的效果及作用。
事实上,有关建议的目的是吸引更多非本地培训医生来港在公营医疗系统服务,特别是那些资深的专科医生,故我们建议让持有专科资格的有限度注册医生可衔接至特别注册,相信可有异曲同工的效果。
在建议的新途径下,如非本地培训医生以有限度注册方式在本港四间公营医疗机构工作达最少五年,而且持有获医专颁授或承认的专科资格,不论他们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是否持有认可医学资格,均可申请特别注册。转至特别注册后,再于公营医疗机构最少工作五年,并获雇用机构确认在服务期间,其担任医生的服务属令人满意及称职,便可申请正式注册。
为认可有限度注册医生的贡献,我们建议可追溯计算有限度注册医生在法例修订前的服务年期。我想强调,这些有限度注册医生已经在本港公共医疗机构工作了最少五年,同时亦持有医专认可的专科资格,因此他们的水平是得到肯定的。
立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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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在行政会议就有关修订建议作出讨论并通过,我们会于今日稍后时间将有关修订建议提交法案委员会,以便委员在九月三日举行的第四次会议上考虑。我们期望委员会能早日完成审议《条例草案》,以便在本届立法会完结前能就《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
完
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42分
香港时间17时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