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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螺湾及䃟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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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八月二十七日)公布沙螺湾及䃟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新沙螺湾及䃟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取代今年一月八日公布的沙螺湾及䃟头发展审批地区草图。
 
  规划区占地约155.92公顷,位于大屿山西北部及东涌西面,面向港珠澳大桥香港连接路和香港国际机场,范围包括南面弥勒山的山麓丘陵。该区南面及北面被北大屿郊野公园(扩建部分)环抱,北面为水道。该区没有车辆通道,大部分地方只可经行人径前往。
 
  城规会发言人表示,该区的整体规划意向是保育该区的景致及生态价值,以保护该区的天然生境及乡郊特色,并保存历史文物和乡村的本土文化及传统,同时为沙螺湾及䃟头的原居村民提供土地,作日后小型屋宇发展。倘拟在区内和附近一带进行发展,必须充分考虑保育生态及环境易受影响的地方。认可乡村的小型屋宇发展项目会集中在适当的位置,以免有关发展杂乱无章地扩展及保存该区的乡郊特色。政府在指定该区的各个地带时,已考虑到须保护该区的天然生境,例如区内的林地区和天然河溪。这片林地区与毗连北大屿郊野公园及北大屿郊野公园(扩建部分)的林地区形成一片延绵不断的茂林绿野。
 
  约6.18公顷的用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目的是就现有的认可乡村和适宜作乡村扩展的土地划定界线。此地带有两条认可乡村,分别是沙螺湾和䃟头。
 
  约0.55公顷的用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主要是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及/或该地区、区域,以至全港的需要。此地带涵盖现有的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包括天后宫、把港古庙、沙螺湾海岸以西位置的沙螺湾乡公所连同两间庙宇前已铺筑的土地、两座空置校舍(沙螺湾学校和䃟头学校)、位于䃟头的垃圾收集站、三个公厕,以及香港天文台的沙螺湾气流剖析仪站和沙螺湾自动气象站。
 
  约0.19公顷的用地划为「休憩用地」地带,提供户外公共空间作各种动态及/或静态康乐用途,以配合当地居民和其他市民的需要。此地带涵盖一个位于沙螺湾海岸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管理的足球场,以及一个位于䃟头附近现有山径的观景亭。
 
  约0.05公顷的用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码头」地带,以提供土地兴建码头及渡头,为该区提供海路交通。此地带主要包括设于沙螺湾的三个渡头,以及位于䃟头的码头。
 
  约9.20公顷的用地划为「农业」地带,主要是保存和保护良好的农地/农场/鱼塘,以便作农业用途,同时亦是为保存具有良好潜力的休耕农地,用作复耕及作其他农业用途。此地带主要包括位于该区西面山脚的多块常耕农地,以及沙螺湾村以北一带和䃟头乡村群四周的多块常耕和荒置农地。
 
  约128.80公顷的用地划为「绿化地带」,主要是利用天然地理环境作为发展区的界限,以保存现有的天然景观,同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此地带主要包括区内的林地、灌木林、草地、长满植被的山坡和小圆丘、河流、湿地、荒置农地,以及一些临时构筑物。此地带亦包括一个位于䃟头东南面的认可殡葬区,供该区原居村民安葬先人之用。
 
  约2.31公顷的用地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目的是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景观、生态系统或地形特色。此地带主要涵盖两幅生态价值高的成熟林地,这些林地分别位于沙螺湾和䃟头南面。
 
  约7.47公顷的用地划为「海岸保护区」地带,目的是保育、保护和保留天然海岸线,以及易受影响的天然海岸环境,而地带内的建筑发展会维持在最低水平。此地带主要涵盖该区北面边界、东面边界和西面边界沿岸的天然海岸线,该处的海岸景物包括海岸线、平坦的岩石、悬崖、红树林、泥滩和海草床。
 
  约1.17公顷的用地划为「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地带,目的是保存和保护具特殊科学价值的景物,例如稀有或特别品种的动植物及其生境、珊瑚、林地、沼泽,或在地质、生态或植物学/生物学方面具有价值的地方,这些地方均划作「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此地带涵盖指定的「䃟头海滩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的部分范围,该处长有大屿山最大片的矮大叶藻和喜盐草海草床,以及木榄这种本地并不常见的红树。
 
  由于沙螺湾及䃟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已取代沙螺湾及䃟头发展审批地区草图,因此该发展审批地区草图现已终止生效(与现有用途和违例发展有关的条文除外)。就该发展审批地区草图收到的申述书将不获进一步处理。
 
  沙螺湾及䃟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现置于(i)城规会秘书处;(ii)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iii)西贡及离岛规划处;(iv)离岛民政事务处及(v)大澳乡事委员会,让公众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任何人士可于十月二十七日或之前,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向城规会秘书作出书面申述。打算作出申述的人士宜参阅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B「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提交及公布申述、对申述的意见及进一步申述」。
 
  提交的申述亦应符合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B所列明的规定。申述人应特别留意以下事项:
 
*申述人如没有根据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B提供全名及香港身份证/护照号码的首四个字母数字字符,则有关申述会视为不曾作出;及
*城规会秘书处保留权利要求申述人提供身分证明以作核实。
 
  该指引及有关表格可于上述地点(i)及(ii)索取,亦可从城规会的网页(www.info.gov.hk/tpb)下载。
 
  沙螺湾及䃟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的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草图。
 
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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