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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尼西亚或菲律宾完成疫苗接种的外籍家庭佣工可来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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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宣布,由八月三十日起,在印度尼西亚(印尼)或菲律宾完成疫苗接种(注)的外籍家庭佣工(外佣)可从A组指明地区来港工作。
   
  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已与印尼及菲律宾政府订定双边疫苗纪录认可协议。由八月三十日起,在该两国完成疫苗接种的外佣可来港工作。他们必须持有由该两国相关主管当局确认的疫苗接种纪录,并在抵港后于指定检疫设施接受强制检疫。」
   
  所有在印尼或菲律宾完成疫苗接种的外佣在登机来港时必须出示以下文件:

  (a)由印尼或菲律宾当局发出的认可疫苗接种纪录(样本见附件一及附件二),任何其他格式的纪录均不获接纳;
  (b)由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发出的有效外佣工作签证;
  (c)预定起飞时间前72小时内采样进行的聚合酶连锁反应(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以及
  (d)指定检疫设施预订房间的确认书,租住期为抵达香港当日起计不少于21晚(设施名单见附件三)。
  
  发言人说:「鉴于环球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严峻,恢复外佣来港需逐步有序地落实,因此现阶段暂时提供一间酒店为指定检疫设施(共409个房间),供在印尼或菲律宾完成疫苗接种并符合上述其他要求的外佣使用。视乎需求以及疫情发展,政府计划在未来逐步增加指定检疫设施的房间供应。指定检疫设施将于八月三十日开放使用。雇主及职业介绍所可于八月二十七日起,透过电邮(info.tsuenwan@silkahotels.com)联络酒店预订房间,酒店会因应整体订房情况调整每日可供预订房间数目。在收到预约后,酒店会逐一与订房人士确认预约及安排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请浏览酒店网站(www.silkahotels.com/zh-hk/silka-tsuen-wan)。预订房间时,酒店会要求订房人士提供外佣的护照副本、有效的工作签证及认可疫苗接种纪录,以核实外佣身分及确定疫苗接种纪录的真确性。外佣入住设施时,亦须提供上述文件以供查核。」
  
  政府提醒雇主及职业介绍所务必在成功预订指定检疫设施房间后,才为外佣订购机票,以免外佣来港后未能入住指定检疫设施。如雇主及职业介绍所错误预订其他指定检疫酒店的房间,有关外佣将不能登机来港,亦可能会因酒店不能退款而引致金钱损失。此外,政府建议雇主在预订机票及设施房间前,按附件一及附件二的指示,确认外佣疫苗接种纪录的真确性。如外佣被发现使用虚假的疫苗接种纪录来港,可能会被送往其他检疫设施,已缴付的费用将不获退还。 

  政府亦提醒外佣严格遵守登机及检疫要求,如外佣未能符合相关要求,会被禁止登机前往香港,或可能在抵港后被拒绝入境。根据《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任何人明知或罔顾真伪地提供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如发现任何涉嫌违规情况,政府除了作出调查及考虑检控外,亦会通知相关驻港总领事馆,该外佣日后再次向入境处申请工作签证时,或会受到影响。
   
  至于在香港完成疫苗接种的外佣,自八月二十日起已可从A组指明地区来港工作(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8/17/P2021081700826.htm)。这些外佣须在指定检疫酒店接受强制检疫,第四轮及第五轮指定检疫酒店名单已上载专题网页(www.designatedhotel.gov.hk)。
   
  政府发言人亦提醒其他人士,上述措施目前只适用于持有相关有效工作签证的外佣。
   
  政府感谢印尼及菲律宾政府及其驻港总领事馆的支持,以及外佣和雇主对防疫抗疫措施的理解和合作。
 
  如有疑问,请致电热线2717 1771或透过电邮fdh-enquiry@labour.gov.hk与劳工处联络。
   
注:「完成疫苗接种」是指在登机/抵港前的最少14天前已按相关指引完成接种建议的疫苗剂量,而有关疫苗属载列于就指明用途认可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列表(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covid19_vaccines.pdf)上的疫苗。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并已康复的抵港人士,他们需接种一剂新冠疫苗,才可获视为已完成接种。
 
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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