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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青年人思想受恐怖主义思想荼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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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八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钧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答覆:
 
问题:
 
  上月,有大学学生会发表声明,向袭警后自杀身亡的疑凶表达「感激」和「致敬」,亦有一名青年因涉嫌向礼宾府投掷易燃物品而被捕。此外,警方破获一个恐怖活动组织,检取了爆炸品原材料及施袭计划书,并拘捕了多名中学生。有市民指出,上述事件反映部分青年的思想已受恐怖主义思想荼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研究,恐怖份子现时透过什么途径和手法,把恐怖主义思想渗透校园和招揽学生进行恐怖活动,以及有关情况有多严重;若有,详情为何;
 
(二)教育局及保安局有何新措施,遏止恐怖主义思想渗透校园,免得学生的思想受荼毒;及
 
(三)对于恐怖份子透过互联网散布美化恐怖主义等不良信息,藉以招揽青年进行恐怖活动,政府有何新的应对措施?
 
答覆:         
 
主席:
 
  近月发生多宗与恐怖活动有关的案件,均涉及严重罪行,包括用刀刺伤警员,涉嫌管有枪械和弹药,涉嫌纵火,以及企图策划炸弹袭击以造成严重人命伤亡。最令人担心的是,炸弹恐袭图谋案中已被捕的14人当中,有九人属于未成年人士和学生,这些年轻人被误导参与恐怖活动,前程尽毁,令人感到惋惜。
   
  特区政府会全力打击恐怖活动或任何相关的图谋,整个社会也必须同心协力向暴力说「不」,拒绝英雄化、美化或淡化任何暴力袭击行为,保护我们的年轻人避免受到极端思想荼毒而成为恐怖分子,抱憾终生。
 
就张国钧议员问题的三部份,我回覆如下:
 
(一)纵观环球恐怖活动形势,国际恐怖组织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发布煽动暴力袭击的宣传品,以及意图将极端思想散播到世界各地。本地激进组织招揽成员的行径和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趋势相似,大多使用社交媒体,但亦有迹象显示有人将恐怖主义思想渗透校园,或在校园内招揽学生参与恐怖活动。
 
  事实上,近年有学生关注组织、政治团体、甚至补习社,肆意向学生灌输不当价值观,散播虚假或具偏见的信息意图引起学生对国家和特区政府的憎恨,甚至鼓吹使用暴力及违法行为达致政治目的。他们透过不同方式,例如制作偏颇教材、摆设街站及透过互联网等,宣传极端思想和招揽学生。另外,当前仍有危害国家安全思想透过媒体、文化艺术等「软对抗」方式渗透,荼毒年轻人。
         
  我们亦必须警惕社会上有人尝试英雄化、美化或淡化暴力袭击行为。这不单践踏法律和违反道德常理,更有机会助长极端思想的扩散和渗透。同情暴力袭击者很容易进一步激化而变成支持者,支持者很容易变成恐怖活动的参与者,类似的恐怖主义激化过程在外地也屡见不鲜,市民应引以为戒。
       
(二)特区政府会全力遏止恐怖主义在香港滋生。保安局辖下的跨部门反恐专责组,时刻保持高度警觉,透过持续评估环球和本地形势,整合和分析从不同渠道取得的情报,适时调整策略和部署,加强反恐准备。
 
  在防范恐怖主义思想渗透校园方面,警方一直致力加强反恐情报搜集工作,务求预早识别及阻止暴力极端分子作出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宣传和教育工作也同样重要,以期尽早向年轻人灌输正确价值观和守法意识。警方会致力透过学校联络主任加强与学校建立伙伴关系,以及通过举办讲座或其他活动等,教导学生认识恐怖主义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如何辨识极端思想和作出防范。
 
  学校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地方,教育局一直提醒学生及学校须缔造平和有序的校园环境和气氛,并竭力阻止政治活动入侵校园,以免干扰学校的正常运作,影响学生学习及健康成长;并教导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正面思维,及向家长阐明学校的立场和要求,呼吁家长劝喻子女切勿参与危险或违法的活动。教育局已于二○二○年七月三日发出通告,指示中小学及幼稚园适时让各级人员及学生认识和遵守《香港国安法》。教育局亦于本年二月四日向学校发出详细指引,要求学校适时制定和落实与维护国家安全及国家安全教育相关的措施,加强防范和制止在学校里进行任何违反《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其他适用于香港的法律的教学和活动,以及预防并处理违法活动入侵校园。教育局会继续透过不同途径(包括校访和日常接触),为学校提供意见,以期大家能同心协力,让学生可以在安全和宁静的环境中学习,健康成长。
 
  此外,教育局亦加强相关教师培训,由二○二○/二一学年开始,在新入职教师、在职教师及拟晋升教师的核心培训课程及校长培训课程内,加强《宪法》、《基本法》及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
                
(三)虚假和不良信息煽动仇恨、暴力和美化恐怖主义对社会遗害极大,有机会成为滋长恐怖主义的土壤,特区政府定必会依法严厉对付。警方会加强情报搜集工作,并会针对任何在互联网上散播虚假或不良信息、企图煽动仇恨或暴力行为的意图进行全面调查。
 
  现有法律框架下已有若干条文处理发放不当资讯。例如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九条及第十条,作出具有煽动意图的行为或发表煽动文字,处理和管有煽动性刊物,均属刑事罪行。《香港国安法》下的不同罪行都有特定条文处理散播具煽动性或极端思想。
 
  此外,民政事务局局长正认真研究其他国家和地方应对假新闻、假资讯的处理方法。多谢主席。
 
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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