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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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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八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卢伟国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基金),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个财政年度,每年民政事务局就支持运动员备战和参加大型国际运动会、全国运动会和各运动项目的世界及亚洲赛事,而透过基金的体育部分向各体育总会作出的拨款总额为何;及

(二)会否向基金注资,以加强向参加上述运动会及赛事的运动员提供的支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卢伟国议员的提问,民政事务局回覆如下:

(一)在二○一八至一九、二○一九至二○及二○二○至二一财政年度,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基金)(体育部分)用以资助合资格运动员备战和参与大型国际运动会、全国运动会及其他世界及亚洲赛事的金额分别为3,545万元、4,400万元和444万元。

(二)政府已于二○一九年一月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向基金(体育部分)注资10亿元。截至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基金(体育部分)的结余为25亿8,000万元。我们预计基金(体育部分)足以应付未来10年的拨款申请。
 
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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