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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延长《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下规例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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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十日)公布延长《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下多项规例的有效期至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全球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仍然严峻,本地疫情目前虽然尚算受控,但考虑到未来一段日子仍然需要继续因应海内外及本地疫情实施各项防疫措施,政府有必要延长第599章下相关紧急规例的有效期,以确保政府能在相关法律框架下实施相应措施,迅速应对疫情。

  政府将刊宪修订下列规例,将其有效期延长至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1)《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
(2)《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第599D章)
(3)《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
(4)《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
(5)《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
(6)《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第599H章)
(7)《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
(8)《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规例》)(第599J章)
(上列第(1)至(7)项现行有效期至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第(8)项现行有效期至二○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发言人指出,延长有关规例的有效期,旨在继续保持实施相关防疫措施的法律框架,但并不代表该等规例下现行施加的限制会持续不变直至有效期完结。相关法律框架已加入弹性条款,容许政府视乎疫情发展,收紧、放宽或取消个别限制和条件。
 
  发言人表示:「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疫情发展,不时检讨已实施的相关措施,以在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后作出适当调节。」
 
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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