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再接获两宗申请
***************
其中一宗申请涉及一幅位于元朗蚝洲路(近东成里)的用地,占地约5.9公顷,现时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私人地段及毗连的政府土地。申请涉及约2 616个公营房屋/「首置」单位(具体资助房屋类别将由政府决定)和辅助设施,以及1 474个私营房屋单位,总楼面面积约175 287平方米。申请由合域有限公司、诚君有限公司及富任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提交。它们的母公司为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另一宗申请涉及一幅位于大埔社山路及林锦公路(近林村)的用地,占地约19.3公顷,现时划为「农业」及「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私人地段及毗连的政府土地。申请涉及约8 484个公营房屋/「首置」单位(具体资助房屋类别将由政府决定)和辅助设施,以及3 636个私营房屋单位,总楼面面积约645 301平方米。申请由海腾企业有限公司(其母公司为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Gettenwood Company Limited及溢辉发展有限公司(这两间公司的母公司为会德丰地产有限公司)联合提交。
发展局于七月二十二日公布接获首宗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申请,为一幅位于大埔露辉路及汀角路的用地。
发展局辖下的土地共享办事处会按已公布的准则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协调相关部门以促进并加快处理及审核申请。办事处暂定会在三个月内将申请连同政策局及各部门的意见交予顾问小组考虑。其间,申请人或需调整计划或提交进一步资料以符合部门的要求。
有关上述两宗申请的主要资料、拟议发展参数及申请进度已上载至先导计划的网页(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land_sharing_pilot_scheme/land_sharing_pilot_scheme_applications/application_received/index.html)供公众查阅。
完
2021年8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19分
香港时间17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