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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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想问问湿地缓冲区,有人建议发展湿地缓冲区的土地及精简发展规划的程序,政府的取态及进展是如何呢?即正在考虑哪些地方?第二,是否有区外的补偿,有环团指「开绿灯」后会后患无穷及影响生态,请问你有何回应?第三,这样是否变相推翻城规会于一九九○年代订下缓冲区湿地功能是不会出现「净减少」的规划原则?
发展局局长∶我先讲讲湿地缓冲区,其实如果大家看看我们规划的历史,从来湿地缓冲区并不代表它不可以有任何形式的发展,但做发展的时候,对环境的影响要考虑得很清楚。未来我们的研究方向,就是如何一方面确保对环境的影响最少之余,某些地方的发展潜力,因为若看湿地缓冲区某些地方,其发展地积比率是相当低的,可能是0.4倍或不超过1倍,社会上亦有意见指可否提高多一点,而仍能够保证湿地缓冲区的功能。接下来我们在精简发展管制小组中,我们检讨的时候会研究这方面。如果你问到地点在哪里或其他详情,现时仍言之尚早,相信要等到检讨有一定结果,这跟之前精简发展管制小组的工作一样,或许大家都知道,之前在七个范畴做了些改变,其实每一次做这样的改变,我们也会提供透明度,详细跟社会交代。今天我也看到媒体报道,似乎有些业界也觉得这些精简管制所做的有用,亦能减省发展所需的时间,我们会继续努力去做。
记者∶就湿地缓冲区,刚才提及不是完全不可以发展,其实初步政府有没有方向,或发展时有没有一些限制要加上去?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问题亦想问问,之前夏宝龙主任说过要告别笼屋「劏房」,其实作为发展局局长,你如何看现时的土地是否能应付到未来要告别这些笼屋「劏房」?
发展局局长∶第一个问题,刚才我答另外一位记者朋友时也有提到,湿地缓冲区并非完全不能做发展,这个其实是现况来的。如你看看规划图,有些湿地缓冲区亦是批准了一些发展计划,不过在考虑这些发展时,有关发展对环境的影响要小心评估。其实未来的方向也是这样,我们要确保对环境的影响并非不可接受,但主要考虑的,是能否将发展密度相比目前再提高一点,这方面牵涉技术层面,实际要待有关小组完成研究后才能确定。
至于「劏房」问题,大家都知道较早前我们已宣布,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发展局也好、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也好,我们已觅得330公顷土地,在未来10年可以提供316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对比《长远房屋策略》(《长策》)估计的301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需求超越了一点,也是我们近年首次超越。如果你熟悉《长策》的计算方法,其实当计算301 000的需求时,是考虑了一些居住在不适切居所人士的需要。所以这方面我觉得我们初步有一些成绩。但如果你留意相关数字的时间分配,这316 000个单位大约三分之一是在首五年,三分之二即超过20万,是在后五年,所以在这方面我们与运房局和政府其他政策局及部门会研究如何可以令房屋供应再做得快一些,例如一些在第六年的供应,我们有没有办法将它提前至第五年;第10年的供应,我们有没有办法提前至第八年,其实目前精简发展管制小组的工作正朝这个方向进行。
另外,与大家谈谈一些大家都关心的问题。一些标准,目前我们的顾虑,包括环境、交通方面的顾虑,我们是不会妥协的,但能否更快地完成一些评估工作,以及现时可能超过一个部门负责处理,而该些部门检视的范畴相约,我们能否精简程序。在目前,今天传媒的报道都很精准,我们称为DDH,即设计、配置和高度限制,(高度限制方面)以往由几个部门负责检视,到今天我们改为主要由规划署负责制定,无须在个别地契再作非常繁琐的处理,业界朋友都觉得是很正面的发展,未来我们也会继续这样做。多谢各位。
完
2021年8月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
香港时间15时00分